清法之一。用辛凉药清胃热,生津液的治法。例如胃阴先虚,胃火炽盛,症见口舌生疮,口中有秽气,口干口渴,干呕,舌苔黄燥,脉大而虚等,用加减玉女煎。
见《补阙肘后方》。为水苏之别名。详该条。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
见《增订伪药条辨》。为木瓜之处方用名,详木瓜条。
指未婚少女自然分泌的乳汁。见《遵生八笺》。养生方中认为此物系“纯阴之正”,有补阳的强大效果。
证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一。指因饮食不节引起的气喘,故又名食积喘逆。《症因脉治》卷二:“食积喘逆之因: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膏粱厚味,日积于中,太阴填塞,不能运化,下降浊恶之气,反上于清道,则喘呕不免
医论著作。1卷。宋·程迥撰于1176年。作者结合临床论述医学中的一些学术问题,但有较浓厚的理学观点,甚至提出疫疠、伤寒没有传染性。须予批判地对待。
病证名。五脏水肿病之一。指脾阳虚困,不能运化水湿所致的水肿。《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脾水者,其腹大,四肢苦重,津液不生,但苦少气,小便难。”参见水肿、十水条。
证名。指不吐不泻、痛有间歇的腹痛,多因虫扰作痛。《医方考·腹痛门》:“腹中干痛有时者,虫痛也。……干痛者,不吐不泻而但痛也。”治用雄黄槟榔丸;甚者,加吐下驱虫药。参见虫积腹痛条。
伤食之一。《证治百问》:“饮即茶、汤、酒、水之类,或脾虚不运而结滞,或暴渴多饮而停留,或豪兴狂饮而沉醉,或……以茶茗自供,往往至后面黄肌瘦,脾泄中满,烦渴肿胀。若遇利疾,危者不少,六脉濡微细滑,举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