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为唇干枯之候。《灵枢·寒热病》:“肌寒热者,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指目珠偏斜一侧而不能转动者。“神珠将反者,谓目珠不正,虽欲转而不能转,乃风热攻脑,筋络牵急,弔偏神珠,是以不能运转”(《张氏医通》卷八)。相当于今之麻痹性斜视,参见目偏视
见《傅青主女科》。即经行先后无定期。详该条。
病证名。出元·危亦林《世医得效方》。又名斗鸡眼、斗睛。多见于小儿。由惊风后遗,或受猛烈震荡所致。一眼或双眼黑珠相对呆定于眦侧,瞻东反西,顾左反右,若振掉头脑,则睛方转。治宜化痰通络为主;结合针刺睛明、
出《神农本草经》。指两种药物同用可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如乌头反半夏。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痰证之一。因痰气阻滞胸腹所致。《重订通俗伤寒论·挟痰伤寒》:“中满腹胀,上气喘逆,二便不利,甚或面肢俱肿者,此湿痰挟气阻滞胸腹也,名曰痰胀。先当去郁陈莝,经验理中消胀丸为主。继则视其喘肿胀之进退,酌量
①同孔,小洞。《素问·四气调神大论》:“邪害空窍。”②孔穴,指经穴、穴位。《素问·五脏生成篇》:“血行而不得反其空。”《灵枢·九针十二原》:“机之动,不离其空。”③空虚。《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跟空
证名。见《金匮要略·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指自觉咽喉、口腔干燥之症。详口干、渴等条。
《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四:“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即旧方所云七害也。一者害食,二者害气,三者害冷,四者害劳,五者害房,六者害任(任同妊),七者害眼。皆产时伤动血气,其后虚极未平复,犯此七条而生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