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六。即胸、肋骨伤折。详见胸骨伤条。
见《云南中草药》。为大红袍之别名,详该条。
指沿经络路线出现的一种感觉传导现象。参见经络感传条。
宋代太医局培养医生设立之科目。即大方脉、小方脉、风科、眼科、疮肿兼折疡、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
肾开窍于耳。“耳者,肾之宫也”(《灵枢·五阅五使篇》),“耳为肾之外候”(《医学正传》),故“耳为肾窍”(《景岳全书》卷二十七)。详耳条。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阴地蕨之别名,详该条。
出《素问·脏气法时论》。泛指心之阴、阳、气、血不足的各种病证。一般症状为心悸,心痛,怔忡,气短,健忘,易惊,心中闷闷不乐,睡卧不安,面色不华,自汗,盗汗,肢麻,舌淡胖嫩,或嫩红,脉虚或促或结或代。参见
见《桂海虞衡志》。即沉香,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为古钩藤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