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各有阴有阳,阴阳各有盛衰之变,五火是指五脏之亢阳。《素问·解精微论》:“夫一水不胜五火,故目眦盲。”张志聪注:“一水,谓太阳之水;五火,五脏之阳气也。”王冰注:“五火,谓五脏之厥阳。”
见明·范洪《滇南本草图说》。即地不容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清外科医生。广东龙门人,善医药,擅外科跌打诸伤之诊治。有妇人坠楼头破气绝,元基先灌以丸,即苏,随捣生药,敷之数日,颅骨自合。又有入山误触机驽者,箭入足踝骨,为之敷药,镞出而愈。其效多类此。
见脉诀条。
【介绍】:见皇甫中条。
即温阳利湿,详该条。
病名。因误食过量生半夏而出现中毒症状者。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四。症见口舌作麻,咽痒热灼疼痛,甚则呼吸急促、饮食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治疗初宜洗胃,继服醋加姜汁、浓茶、蛋清等,严重者宜中西医结合抢救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柿漆之别名,详该条。
即肝阳上亢。详该条。
10卷。旧题清·叶桂释义。撰于1745年。作者注释《本事方》的重点是该书所记载的药物配伍、药性和归经等内容。原系稿本,1814年由叶氏曾孙叶澹安校勘原文后予以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