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治法之一。出《五十二病方》。外科用熏法有热气熏和烟熏两种,是借助药力和热力的作用,促使腠理疏通、气血流畅,达到消肿、止痛、止痒、祛风的目的。多用于肿疡初起、痔疾或皮肤病等。热气熏法:以药水煎沸于小口
病名。见《焦氏喉科枕秘》卷一。多由过食煎炒厚味,外受风热致火毒上冲而发。症见悬雍垂卒然肿起,色红紫,吞咽不利,疼痛。治宜疏风清热解毒。用凉膈散、银翘散配以丹皮、赤芍、蝉蜕、僵蚕等加减化裁。
出《素问·痿论》。详宗筋弛纵条。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四。即脑疽。见该条。
病名。亦称胎不长、胎不长养、荫胎、卧胎、妊娠胎萎燥、胎弱症。指妊娠至5~6个月时,其腹形明显小于正常妊娠月份,胎儿存活而生长迟缓者。多因血寒、气血虚弱,血热所致。若素体阳虚或孕后过食寒凉之品,戕伐阳气
鞭为硬之古体字,即胸中痞硬,详该条。
指肝病而致遗精的病症。《医宗必读》卷九:“肝病而遗者,色青而筋痿。”《张氏医通》载“肝热胆寒”遗精,用温胆汤加人参、茯神、枣仁、莲肉治疗。参见遗精、五脏遗精条。
见《随息居饮食谱》。为荷梗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清泻火热、热结,兼以解毒。适用于温毒、疮疡热毒等症。义近清热解毒,详该条。但本法也可以清热解毒结合泻下法同用,如三黄解毒汤等。②针对脏腑热毒化火,在清热解毒中,选以相应的归经药,如黄连泻心火,龙胆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