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即寸白虫病。《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食生肉,……变成白虫。”《备急千金要方·九虫》:“三曰白虫,长一寸。……白虫相生,子孙转多,其母转大,长至四、五丈,亦能杀人。”详寸白虫病条。
【介绍】:宋代医生。广州人。曾专心研究医学,常为贫苦人治病而不受酬报。
简称针法或刺法。①指针刺时(包括进针、运针及出针)所使用的各种操作方法。②专指运针时所使用的各种促使针刺得气或保持与加强针感以及各种针刺补泻的方法。
病名。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有混睛障尽去,独存一翳,洁白映人,本科(眼科)曰孤星伴月。”属宿翳,详该条。
病因之一。指饮食方面积久成习的不良嗜好。如长期饮酒的人易患酒癖。
见《草药手册》。为瑞香花之别名,详该条。
即经穴上髎、次髎、中髎、下髎之合称。《素问·骨空论》:“八髎在腰尻分间。”具体部位相当于骶骨上的四对骶后孔。左右共八穴,故名。各详该条。
证名。指痧胀刮、放后余毒未尽,留于气分、血分聚结成块作痛。《痧胀玉衡·痧块》:“痧毒留于气分,成气痞痛,留于血分成血块痛,壅于食积阻滞,成食积块痛。盖因刮痧、放痧稍愈,痧毒未尽,不用药以消之之故。施治
痧证之一。指痧胀而有呃逆者。《痧胀玉衡·呃逆痧》:“痧胀为呃,有痰火血郁之分,有食阻气阻之异,有病重喘呃之凶。苟非细辨受病之原,用药稍或不妥,非惟不效,势必呃死,是明痧呃之害焉。”治宜放痧,方用细辛大
厥证之一。指酒后四肢厥冷,不省人事的病证。《证治汇补·伤酒章》:“大醉之后,忽然战慄,手足厥冷,不省人事,名曰酒厥。”又“酒后发厥,四肢俱冷,不省,先以姜汤灌下,然后服药,不可即投寒剂。”《杂病源流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