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本草图经》。即桃茎白皮,详该条。
见广州部队卫生部《常用中草药手册》。为胆木之别名,详该条。
眼科病证。泛指因风致病者所继发之目疾。《证治准绳·杂病》:“谓患风病人目疾也。风在五行为木,在脏为肝,在窍为目,本乎一气。久风则热胜,热胜则血弱,风久必郁,郁则火生,火性炎上,故患风人未有目不病者。然
即小儿风毒,详该条。
见外科百效全书条。
五蒸之一。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又为二十三蒸之一。详五蒸、二十三蒸条。
证名。指进食后片刻即吐出。《金匮要略·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食已即吐者,大黄甘草汤主之。”《金匮要略心典》卷下:“经云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若下既不通,必反上逆,所谓阴阳反作,气逆不从,食虽入
见《河北药材》。为瓦松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拾遗》。为脆蛇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即鹤膝风之左右膝交替发病者。《医宗金鉴》卷七十:“膝眼风……单膝生者轻,双膝生者重。若左膝方愈,复病右膝,右膝方愈,复病左膝,名过膝风。”证治详鹤膝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