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针刺时,患者发生组织或器官损伤等异常情况。《灵枢·九针十二原》:“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由于针刺治疗时选用的针具不当或有损伤,或操作手法粗猛,过深过重,可造成胀痛久留不退,或局部血肿;如
《普济本事方》卷二方。麋茸(酥炙黄,燎去毛,如无以鹿茸代)、菟丝子(酒浸、晒干,用纸条子同碾取末)各一两,炒大茴香半两。为末,用羊肾二对,酒浸煮烂去膜,捣和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十至五十丸,温酒或盐汤
出《花历百咏》。为夹竹桃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类方》第七册方。防风、连翘、羌活、独活、草决明、蔓荆子、木贼、玄参各一两,当归、荆芥、滑石、薄荷、麻黄、白术、赤芍药、大黄各五钱,黄芩、川芎、桔梗、栀子、石膏、芒硝、蝉蜕、菊花、蒺藜各四钱
证名。此乃胃家之邪热发泄所致。痧透则呕自止。若痧隐而不透,呕甚吐者,治宜以透邪、解毒、清热、止呕之剂。参见疫喉条。
病名。见《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泻论》。又称暴泻。暴,有急骤、猛烈意。有因寒邪传脾所致者。《杂病源流犀烛·泄泻源流》:“又有暴泄,太阳传太阴,大肠不能固禁,卒然而下,大便如水,其中有小结粪硬物,欲起又下
医案著作。明·卢复撰。共载医案十九则。卢氏强调审因求本的重要性,提出“不可泥其形症”。本书所载医案,用问答形式,阐述病因、病理,分析治疗方药,有利于读者理解因症立方之义。本书收入《医林指月》中。
病证名。指小儿身患疳疾,潮热生疮,发歇无已的证候。治宜清热消疳,用猪肚黄连丸(《证治准绳》:猪肚,解黄连)。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天泉,见该条。
针灸体位。详见坐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