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始创于1076年(熙宁九年),后又在各地增设达七所之多。参见太平惠民局条。
痰证之一。①指坚结胶固之痰。亦称老痰、结痰、郁痰。《症因脉治》卷二:“顽痰,坚结胶固,吐咯难出,脉见沉牢,……痰在咽喉,咯不出,咽不下,即老痰、结痰也,宜节斋化痰丸。”又:“郁痰即结痰、顽痰。”详郁痰
出《吴普本草》。即卤碱,详该条。
病名。见《疡医准绳》卷六。即桡腕关节脱位。详手掌根出臼条。
即龈交。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莲子之别名,详该条。
即第五足趾。
二十三蒸之一。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详二十三蒸条。
见《医宗金鉴·幼科杂病心法要诀》。即食积咳嗽。详该条。
手发背之俗称。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