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客气。详该条。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苦石莲之别名,详该条。
出《三奇方》。为南天竹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白接骨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指喘而有痰者。虚喘、实喘皆可见此症。《不居集》卷十七:“喘痰:虚喘者,气乏身凉,痰冷如冰;实者,气胀胸满,身热便硬,喘动有痰而有声。”方用定喘汤加减。参见喘证有关条。本症可见于哮喘性支气管炎
见《湖南药物志》。为络石藤之别名,详该条。
①古病名。指水肿。《素问·评热病论》:“诸有水气者,微肿先见于目下也。”《金匮要略》载有水气病,其中包括风水、皮水、正水、石水等。②指水饮、痰饮。《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
即“水晶苔”,详见该条。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六。又名小儿遗毒烂斑。系胎儿感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其症重者,婴儿出生后,周身皮肤红赤,脓血淋漓,腐烂成斑;甚则毒攻九窍(眼、耳、口、鼻、前后阴),产生烂斑,皮肉损坏。轻者,婴
见《本草纲目拾遗》。即珍珠草,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