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官职称,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即宣肺。详该条。
病因分类之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其如饮食饥饱,叫呼伤气……乃至虎狼毒虫,金疮踒圻,疰忤附着,畏压溺等,有背常理,为不内外因。”实际上亦属致病外因的范围。
病症名。因暴力致使伤筋发生翻转之症。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即伤筋。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为夹竹桃之别名,详该条。
十剂之一。用酸敛固涩药物组成,具有收敛精气作用的方剂。《沈氏尊生书·要药分剂》:“徐之才曰:涩可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刘完素曰:滑则气脱,如开肠洞泄、便溺遗失之类,必涩剂以收敛之。”“张从正曰:
见《丹溪心法》卷二。即麻子仁丸,见该条。
病证名,出《诸病源候论·风病诸候》。即风懿,详该条。
骨名。见《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又名肩髆、锨板子骨、琵琶骨。解剖学同名骨。为三角形扁骨,是上肢带骨之一。贴附于胸部的后外侧,其关节盂与肱骨头构成肩关节。
指先补虚后攻邪的治法。用于需攻下而体虚不堪攻的病证。如肝硬化腹水,需逐水而体虚,可先用补益法培补正气,后用逐水药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