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明医官。贯里不详。宪宗时任太医院院使,因投剂乖方,致损宪宗,遭大臣参劾,降为承德郎太医院院判。弘治六年(1493)因弹劾王恕又降为御医。公元1503年奉孝宗命任总裁修本草,两年后成《本草品汇
法医学著作。1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各冠以四言标题。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介绍】:见李世勣条。
病名。即体气。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羽叶三七之别名,详该条。
见《儒门事亲》。小儿啼哭,弥日不休,而面容惨淡,声气哽塞,双目泫然者。《证治准绳·幼科》:“悲哭者,肺之声,泪者,肝之液。”因儿情志有所挫伤,或乳母怒火遗热于肝,肝火犯肺,故令悲哭而声泪俱下。
【介绍】:见淳于意条。
经穴著作。上海第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组编绘。本书系参照有关针灸文献用解剖学方法对常用的经穴部位及针法、主治等加以整理编成。书后并附插图。1960年由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
《疡科选粹》卷五方。水银一两,枣肉二两。共研至水银不见星,捻如枣状,薄绵裹,纳肛门中,次日虫出。治虫痔痒痛不止。若痛,加粉锡三分。此法须谨防汞吸收中毒,慎用。
诊法术语。决,判断。临证要结合五脏脉象的变化,以判断疾病的轻重和预后的吉凶。《素问·五脏生成篇》:“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所谓五决者,五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