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皮部
见皮部条。
见皮部条。
见《白喉忌表抉微》。即一不可刮破,刮破则毒气涣散;二不可近火,恐外火引动内火,病必加重;三不可多卧,人卧则气上逆,毒气难骤降。此三不可,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虽不尽然,但有参考价值。
【生卒】:1806~1880【介绍】:清代满族医家。字斐然。自幼研医。尤善疡科,所治疑难证多良效。著有《边氏验方》30卷。
又称门齿、前板牙。居于牙列中间的切齿,上下各有四个。主要具有切断食物及发音的辅助作用。是望诊牙齿的润泽或枯槁的主要部位。
病名。见佚名《抄本眼科》。即风火眼,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鸡眼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东中药》。即水翁花,详该条。
【介绍】:见柯琴条。
出《神农本草经》。即花椒,详该条。
见《履岩本草》。为泽漆之别名,详该条。
《外台秘要》卷三十四引《小品方》方。独活三两。水煎,或水、酒各半两煎服。治产后中风体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