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证治准绳
见证治准绳条。
见证治准绳条。
病证名。见《银海精微》。雀目之俗称,详该条。
病证名。见《世医得效方》卷16。主因肝脏积热而起,亦有兼受风邪者。症见眼目“赤肿疼痛,怕日羞明,泪溢难开,忽生翳膜,初患一目,渐及两眼”(《杂病源流犀烛》卷22)。治法:肝热重者,宜清热泻肝,用洗肝散
见《四川中药志》。为茅膏菜之别名,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即白茅根,详该条。
见《症因脉治》卷二。即家秘天地煎第二方,见家秘天地煎条。
证名。又名肺热痿。多因郁火克金,肺热叶焦,或肾火上炎所致。《症因脉治》卷三:“肺热痿软之症,皮肤干揭,上则喘咳,下则挛拳。此《内经》肺热成痿之症也。”治宜滋肾清肺。肾火上炎,可用知柏天地煎,玄武胶为丸
①义同沇(yǎn掩)。流动貌。《素问·离合真邪论》:“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处也。”②宽缓无力。《难经·二十九难》:“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③畏寒状。《难经·二十九难》:“带之为
全舌鲜红柔嫩而无津液。为阴虚之候,宜甘寒滋阴。若淡红者,为气阴两虚,宜益气养阴。若津干火盛者,为阴虚火旺,宜滋阴泻火(见《伤寒舌鉴》)。
针刺前后的禁忌。《灵枢·终始》:“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
指脾气衰弱不能升清的病机。多因脾阳虚,中气不足所致。症见面色不华、眩晕、易汗、短气、食少、倦怠、腹胀、便溏或见眼花、视蒙、耳聋、食不知味,舌淡嫩,苔白,脉虚缓等。若因湿浊食滞以致脾气不升,则见头重如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