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偏头痛的别称。《太平圣惠方》卷四十:“夫头偏痛者,由人气血俱虚,客风入于诸阳之经,偏伤于脑中故也。”详偏头痛条。
心悸之一。《不居集》卷二十二:“血虚心悸,阴气内虚,虚火妄动,体瘦心悸,五心烦热,面赤唇燥,左脉微弱,或大而无力者是也。”治宜养血益阴,安神定悸。用宁志丸、十四友丸、朱砂安神丸等方。参见心悸条。
《医宗金鉴·幼科心法要诀》卷五十三方。炒苏子、炒苦葶苈各等分。为细末,蒸枣肉为丸,麻子大,每服五至七丸,淡姜汤送下。治小儿停饮,喘急不得卧。
流注病的一种。见《外科枢要》卷二。因脾虚气弱、湿痰内阻,复感邪毒,流溢于营卫肌肉之间所致。《疡医大全》卷二十九:“湿痰流注初起肿痛无头,皮色不变,久而不治,则发热作脓。”溃后脓液稀白,脓尽渐愈。治疗:
痧证之一。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痧症全书》卷中:“吐痧,汤水入口即吐,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药亦以此水煎,用金四方。”
见神农本草经条。
病证名。出《幼幼集成》。指婴幼儿感受寒邪而引起的急性发热性疾病。初起寒邪在表,恶寒,身热,无汗,沉迷;如表寒化热,则必热势增高,心烦,口渴;如便秘,小便黄涩者,则为热邪传里之候。初起表寒,治宜辛温解表
痧证之一。又名黑痧。《张氏医通》卷九:“近时有感恶毒异气,而骤发黑痧,俗名番沙。卒然昏倒腹痛,面色黑胀,不呼不叫,如不急治,两三时即毙。有微发寒热,腹痛麻瞀,呕恶神昏者,或濈濈汗出,或隐隐发斑,此毒邪
指针刺误伤五脏的后果。《素问·四时刺逆从论》:“刺五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刺伤人五脏必死。”
出《闽书》。为鹿角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