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靖
(1000—1064)韶州曲江人,初名希古,字安道。仁宗天圣二年进士。累迁集贤校理,以谏罢范仲淹事被贬监筠州酒税。庆历中为右正言,支持新政。使契丹,还任知制诰、史馆修撰。再使契丹,以习契丹语被责,复遭茹孝标中伤,遂弃官返乡。皇祐四年起知桂州,经制广南东西路贼盗。寻又助狄青平定侬智高,留广西处置善后事宜。加集贤院学士,徙潭、青州。嘉祐间交阯进扰,任广西体量安抚使。后以尚书左丞知广州。有《武溪集》。
- 陈阳至
阳至,字子善,天锡长子。举贤良,累官汀州知事。
- 马祖常
马祖常(1279~1338)元代色目人,回族著名诗人。字伯庸,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延佑二年,会试第一,廷试第二,授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元仁宗时,铁木迭儿为丞相,专权用事,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因而累遭贬黜。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历任翰林直学士、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江南行台中丞、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为文法先秦两汉,宏瞻而精核,富丽而新奇,内容多制诏、碑志等类作品,诗作圆密清丽,除应酬之作外,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
- 桓伟
(?—403)东晋谯国龙亢人,字幼道。桓温子。平厚笃实,在藩为士庶所怀。历督荆、益、宁、秦、梁五州诸军事,任安西将军、领南蛮校尉、荆州刺史。封西昌侯。
- 孙蜀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唐末诗人。与诗人方干友善,干有《别孙蜀》诗。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七一。《全唐诗》存诗1首。
- 邢昉
邢昉(1590年~1653年)字孟贞,一字石湖,因住家距石臼湖较近,故自号石臼,人称刑石臼,江苏南京高淳人。明末诸生,复社名士。明亡后弃举子业,居石臼湖滨,家贫,取石臼水酿酒沽之,诗最工五言,著有《宛游草》、《石臼集》。清代诗人王士禛在他的《渔洋诗话》中论次当时的布衣诗人,独推邢昉为第—人。
- 王若虚
(1174—1243)金藁城人,字从之,号慵夫。章宗永安二年经义进士。调鄜州录事,历著作佐郎、平凉府判官,累官翰林直学士。金亡北归。论诗文主张辞达理顺,反对险怪雕琢。有《慵夫集》、《滹南遗老集》。
- 钟维则
钟维诚,字纯卿。番禺人。明神宗万历元年(一五七三)解元。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七五。
- 窦巩
[唐](约公元七六二年至八二一年间在世)字友封,京兆金城人,窦庠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自唐肃宗宝应元年至穆宗长庆元年间在世,年六十岁。状貌魁伟。少博览,无所不通。性宏放,好谈古今。门多长者车辙。诸兄均先贵达,巩于元和二年(公元八O七年)始举进士。袁滋镇滑州,辟为从事。入朝,拜侍御史,历司勋员外刑部郎中。元稹观察浙东,奏为副使,检校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稹移镇武昌,巩为副使。平居与人言,吻动而言不发,白居易等目为嗫嚅翁。后终老于鄂渚。巩所著诗,见窦氏联珠集。
- 皇甫曾
皇甫曾(约公元七五六年前后在世)字孝常,润州丹阳人,皇甫冉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唐玄宗天宝末前后在世。天宝十二年(公元七五三年)杨儇榜进士,德宗贞元元年(785)卒。工诗,出王维之门,与兄名望相亚,高仲武称其诗“体制清洁,华不胜文”(《中兴间气集》卷下),时人以比张载、张协、景阳、孟阳。历官侍御史。后坐事贬舒州司马,移阳翟令。《全唐诗》存诗1卷,《全唐诗外编》补诗2首,《唐才子传》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