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乡土志
一卷。清钱应显修,邢宝英纂。钱应显,嘉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陵县知县。邢宝英,邑人,师范毕业生。钱应显掌陵县后,学部颁行通饬撰乡土志,为了备初级教科之用。乃聘邢宝英主其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陵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文而简,核而当,详而有体。其中以宗教、兵事、耆旧等目内容丰富,文笔简洁典雅,为乡土志中的佳本。
一卷。清钱应显修,邢宝英纂。钱应显,嘉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陵县知县。邢宝英,邑人,师范毕业生。钱应显掌陵县后,学部颁行通饬撰乡土志,为了备初级教科之用。乃聘邢宝英主其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陵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文而简,核而当,详而有体。其中以宗教、兵事、耆旧等目内容丰富,文笔简洁典雅,为乡土志中的佳本。
十二卷。明程三省修,李登等纂。程三省,字师曾,富川(今广西富阳镇)人。万历十六年(1588)由乡贡知上元,二十一年春擢户部主事。李登,字士龙,隆庆初以选贡充国子监生,授新野令,后改崇仁教谕。李氏精考六
一卷。晋刘兆(详见《公羊注》)撰,清龙璋辑。据《晋书·儒林传》称,刘兆鉴于《春秋》一经而三家殊途,诸儒是非之议纷然,互为仇敌,于是“思三家之异,合而通之”,作《春秋调人》七万余言,又作《春秋左氏全综》
八卷。清王明德(生卒年不详)撰。王明德,字金樵,高邮人。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读律佩觿》成书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分类编辑,并分别进行阐释。附有《洗冤录》及《洗冤录补
八卷五十四门。明焦竑(1540-1620)撰。焦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晚年自号澹园老人。山东日照(一作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万历十七年(1589)以进士第一人官翰林修撰。性疏直,遇时事有不可
二十一卷。清戴大昌(详见《四书问答》)撰。是书前有白熔序及自序,自序谓毛氏非以阐书义为心,而以攻朱注为事。凡于朱子用注疏为是,其或旁采汉书诸儒及宋人说者,则并訾其原说之失。朱注依用《仪礼》者,则谓《仪
一卷。元陈椿撰。椿天台(今属浙江)人。生平未详。此书为元统中作者为下砂场盐司时,据旧图补成。分“各团灶舍”、“筑垒围墙”、“起盖灶舍”等47图,每图各有说明,并附以诗。凡晒灰打、运薪试运等方法具载。诸
十七卷。清张进 修,屈大均纂。张进,宣府前卫(河北宣化)人,监生,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县。屈大均(1630-1696),字翁山,又字介子,广东番禺人,能诗善画兰,著有《翁山诗外》、《文外》、《易
一种。清黎庶昌(1837-1897年)撰。黎庶昌字莼斋,贵州遵义人,廪贡生,曾任驻英、法、德、日四国参赞,官至川东兵备道。黎庶昌为“曾门四弟子”之一,著有《拙尊园丛稿》,编《续古文辞类纂》,又辑刻现藏
五十二卷。明李时珍(1518-1593)撰。李时珍字东壁,号濒湖山人,蕲州(今湖北蕲春)人。李时珍出生于一个世医家庭。祖父即行医,父亲李言闻,又名李月池,系当地名医,曾做过“太医吏目”,著有《四珍发明
十八卷。清李瑶撰。李瑶,字子玉,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是书记明末清初史事。以温睿临《南疆绎史》为底本,对书中位号有不应书者,事迹有不尽备者,悉为考证得失,缀补周详。其余忠贤义烈,与夫闺中方外之卓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