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持人经注
二卷。不著撰人。根据史料分析,此经为汉代安世高(约二世纪)所译。名虽曰经,而首却用如是我闻语气言事。经注释“阴”有五阴,释“持”谓十八持,即十八界。释“入”谓有十二入。以上为释名。次言十二因缘。提出四正信,总共有四十五法。最后言九次第定第一禅舍五盖,而不及其余禅文。注中共引经论有十三种。因此经流传不广,故影响不大。现常见版本是日本明治三十五年藏经书院大藏经第十五套,第二册。
二卷。不著撰人。根据史料分析,此经为汉代安世高(约二世纪)所译。名虽曰经,而首却用如是我闻语气言事。经注释“阴”有五阴,释“持”谓十八持,即十八界。释“入”谓有十二入。以上为释名。次言十二因缘。提出四正信,总共有四十五法。最后言九次第定第一禅舍五盖,而不及其余禅文。注中共引经论有十三种。因此经流传不广,故影响不大。现常见版本是日本明治三十五年藏经书院大藏经第十五套,第二册。
十八卷。清倪在田(生卒年月不详)撰。倪在田,字子新,又字田甫,号苕村,江都(今江苏江都县)人。诸生,留心南明史事,著有《扬州御寇录》等。《续明纪事本末》,为《明史纪事本末》续编,体例悉同。对史料广泛搜
二卷。清胡薇元(详见《霜菉亭易说》)撰。《道德经达诂》释解《老子》,其篇章次第均依魏王弼本。每章之后,粗略说明解释经文大意,其间注释语句基本明确、通达。只是以“天三地七解玄牝;以阴阳金水解雌雄;炼精华
二十八卷。《奏疏》七卷。《续集》十二卷。明林俊(1452-1527)撰。林俊,字待用,号见素,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李东阳亟称之,谓其“当以文名世”,官至刑部尚书。林俊为官清
四卷。清代蒋伊(1631-1687)撰。蒋伊字渭公,号莘田,常熟(今江苏)人,康熙进士,官至河南提学副使,著有《莘田诗文集》。此书是作者进士及第后向皇帝进献的有关资政方面的书。书前是“进书奏疏”,书中
一卷。后周沈重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沈重字德重,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市)人。其博览群书,善诗、礼及左氏春秋。初仕梁,为都官尚书,后被征入周。诏令讨论五经,并校定《钟律》,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四卷。清朱缃(1670-1707)、朱绛、朱纲合撰。朱氏三兄弟为山东历城人。朱缃字子青,号橡村,康熙时补主事。与其弟纲学诗于王士祯,有《橡村集》。朱绛字子桓,由贡生官至广东布政使,生卒年不详。朱纲字子
二卷。作者不详。此本原出自明三原王恕家。前有王恕子承裕序,称南溪为录诗者之别号,佚其姓名,当为胜国时人。本书所引,已有白珽、刘履诸名,则元末人所作无疑。本书杂抄诸家诗话,而不置议论。仿照宋人阮阅《诗话
清世宗宪皇帝御撰。书成于雍正二年(1725年)六月初一,刊为专本颁行。卷末有当时臣下跋语,不著名氏。据国朝(清)宫史书籍门著录有《御制朋党论》一部,注言称“世宗宪皇帝(雍正)御制论一篇,以大公至正为归
清饶敦秩(生卒年不详)撰。饶敦秩,东湖(今湖北宜昌市)人。为推广养蚕业,饶敦秩对当时出现的一些有关植桑养蚕的论著认真研究,并将它们分类汇录,挑选通俗易懂并具有实际意义的内容,删去赘言,编成《蚕桑简要录
二卷。刘廷遴编。廷遴字幼哲,昌平(今北京市昌平县)人。卷首有赵汝涌、谢鸿宾序文。刘氏在“凡例”中说:“本编系遵《等韵》(宋人作)、两《元音》(旧本唐山樊凌虚于康熙朝著,剔弊本繁阳赵丹宸于嘉庆中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