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眼科龙木论》。
一卷。近代陈衍撰。陈衍(1856-1937)字叔伊,号石遗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市闽侯县)人。光绪间举人,曾入张之洞幕,为官报局总编纂,后任学部主事。晚年任北京大学教授。尚著《说文举例》、《说文解字辨
四十卷。清黄钰纂修。黄钰,乾隆年间任萧山县知县。按萧山县志,明朝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年间均有修纂。今流传甚少。清康熙年间又有三修。黄钰莅任后,见邑志自康熙三十二年刘严重修后,又五十多年未修,这其间赋
见《三侠五义》
一卷。清汪日杼撰。汪日杼,生卒年不详,字七襄,号绚霞,浙江乌程人,汪延泽之女,画家汪日桢之妹,桐乡严锡康之妻。清代诗人,画家。工诗善画。多才多艺。此书刊于咸丰十一年(1861)。
一册。不分卷。清王伊(?-1908)撰。王伊,字聘三,号影石,江苏常熟人。诸生。其人勤学励行,淡于名利;为诗文苦心锤炼,绝不苟作。本书系作者生前手订,卒后门人徐凤标印行;所载分体不分卷。其生前友善俞钟
三十卷,首一卷。清江峰青修,顾福仁纂。江峰青,赐进士出身,花翎选用知府,曾任嘉善县知县。顾福仁,同知衔拣选知县,咸丰九年(1859)科举人。《嘉善县志》光绪二十年(1894)刻本,全书三十卷首一卷,首
八卷。元徐元瑞撰。徐元瑞,吴郡(今苏州)人。身世不详。本书成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据作者自序称,“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先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
一卷。孟子发隐一卷。清杨文会(1837-1911)撰。文会字仁山,江苏石埭(今安徽石台)人。早年治儒学,就《论语》、《孟子》二书详加阐发,但仅有识标,属稿未竟。间或有批于原书上幅者,其弟子撮录成是书。
三十五卷。明张璧(?-1545)撰。张璧,字崇象,湖北石首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谥文简。著有《阳峰家藏集》等。是集为张璧居内阁时所自编。凡三十五卷,首列经筵讲章及议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