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劳录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一卷。宋方岳撰。方岳,字元善,号菊田。浙江宁海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是书有十四条,为评论诗词的文字。又自载其感旧题画诗二首入集,似为不类。其见识亦不高。如声言“梅花”二字入诗尤为难工,引贾似道“梅花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清任大椿辑。按《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无此书,惟《隋志》有郭璞《三仓注》三卷,见于诸书所引者,或称之为《郭璞注》,或称之为《郭璞解诂》,或称之为《
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潘如海、李荣和修,窦文藻、张榜花纂,郑裕孚增修。潘如海字藻江,广东人。光绪五年(1879)任临汾知县。李荣和,河北安国人,光绪六年(1880)继潘如海任知县。郑裕孚字有愚,广西
一卷。明时意大利人利玛窦(详见《乾坤体义》条)撰。此书是利玛窦和虞淳熙讨论释氏之书,以及辨莲池和尚《竹窗三笔》攻击天主之说汇辑而成。利玛窦力排释氏,所以引来学佛者起而相争,利玛窦则反唇相击,各持一悠谬
三十九卷。明张邦奇(1484-1544)撰。邦奇,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鄞县(浙江宁波)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邦奇性孝友,其母年已九十余岁
七卷。明徐献忠(1493-1569)编。徐献忠字伯臣,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嘉靖四年(1525)中举。是书因杨慎《五言律祖》而广之,取南北朝人五言诗以明唐律所自出。但以齐、梁、陈、北齐、周、隋谓之六朝
十卷。《附录》一卷。宋翟汝文(1076-1141)撰。翟汝文,字公巽,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进士出身,因亲老十年未出仕。后任议礼局编修官,除秘书郎,累拜中书舍人。绍兴元年,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读,除参知
四十二卷。明王震撰。王震字子省(崇祯《乌程县志》作子长),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万历辛卯(1591)举人。朱彝尊《经义考》著录王氏《春秋左翼》,不著撰人,不录卷数,而所录卷首焦翚序,与此本卷首序相合,
一卷。谢氏撰,清马国翰辑。谢氏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马国翰依据《隋志》两次引用此书:一题一卷,谢氏撰;一题七卷,不著撰人名氏,认为谢氏由一卷扩充为七卷。又根据《唐志》载射慈《小戴礼记音》一卷,认为《隋志》
十六卷,清程熙春修,文尔炘纂。程熙春,曾任筠连县知县。文尔炘,举人。筠连县,有志始于康熙年间,为县令丁林声所修。雍正年间县令陈善纲、乾隆年间县令王凯亭先后重修,然仅为抄本,为付梓刊行,至是始增辑付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