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八卷。罗福颐撰。罗福颐,详见《印谱考》条。本书的旧名为《国朝金文著录》,系王国维所著,专录清代著录金文之书而成,共录四千二百九十五器。其书成于1914年。1927年王国维自尽后,罗福颐又就其表添入《愙
十六卷。明董其昌生平见《红绶轩帖》辑。该帖勒成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4),初刻为木板,后改为石刻。董其昌为明代著名书家,对清代书坛有着重要影响,以至董氏书帖风行一时,该帖亦备受推崇。该帖所辑录古帖真
四十卷。明李国祥编。李国祥字休征,江西南昌人。生卒不详。天启中官河南开封府同知。此书选录四六书启,以官制为类。每类之首,载官制考一篇。所选上起六朝,下迄宋、明,而宋、明尤详。李国祥及其弟鼎之作亦附其中
四卷(石刻本)。唐天宝四年,唐玄宗御制序和注,并亲自书写。经文用八分书书写,注文用小隶书写,共四石,今在西安。前第二行题曰:“御制序并注及书”,其下小字,曰“皇太子臣亨奉敕题额。”其额曰“大唐开元天宝
一卷。清王懿荣撰。王懿荣(1845-1900),字廉生,山东福山人。光绪六年(1880)进士。翰林院编修,官至祭酒。光绪七年(1881)到长安(今西安),得剑一,鸟书,如花如字,为天下第一。光绪二十五
四十三卷首一卷末一卷,清王麟祥修,邱晋成纂。王麟祥,字星生,山西浦州人,进士,曾任叙州府知府。邱晋成,字云帆,宜宾人,光绪优贡,曾任江安训导。叙州府志,始修于明周文安,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州何
二百零八卷。徐世昌(1858-1939)撰。徐世昌字菊人,天津人。光绪进士,至官大学士,北洋军阀时期曾任大总统。此书成于1938年。全书首列正案,随后为附案,附案之中另立“家学”、“弟子”、“交游”、
十二卷。清戴震(1723-1777)撰。戴震,字东原,休宁(今安徽休宁)人。著名思想家、学者。乾隆三十八年(1773)任《四库全书》馆纂修官;四十年(1775)赴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一
①七卷。明金江纂修。金江字孔殷,浙江义乌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任高唐州知州。高唐州志创自天顺四年学正卢瑞,再修于嘉靖元年州守王大化,此志为三修。金江宰高唐州,求而览卢志、王志,芜且梓漫漶不存。遂
一卷。近人王国维撰。王国维,见《王廷德使高昌记校注》条。《长春西游记》为元代丘处机弟子李志常所述。《元史·宪宗本纪》载,元宪宗元年(1254)道士李真常掌道教事,即李志常。长春在元世祖十八年(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