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补遗》三卷。明聂大年(1402-1455)撰。大年为明代文学家。字寿卿。临川(今属江西)人。宣德末由经明行修荐授仁和县学训导,改常州府学,再升仁和教谕。景泰六年(1455)朝廷有史事,征其入翰
二卷。未著撰人。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四年-二十五年(1844-1845年),记事始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林则徐赴粤禁烟,止于二十四年(1844年)耆英到粤办理善后,主要内容记载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一年(
二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郝敬字仲舆,号楚望,京山(今湖北京山)人,明代经学家。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累迁户科给事中,以浮燥降官宜兴县丞,移知江阴县,考下下,再降,遂挂冠归。杜门著述,
二十四种,三百七十四种。民国安徽丛书编审会辑。丛书所收安徽学者著作除三种为明人所撰外,其余均为清人研治朴学之书。其中以程瑶田、黄生、凌廷堪、戴震、江永等人经史研究贡献尤大,堪称学术之宗。丛书旨在流传古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元刘鉴编撰。简称《切韵指南》。刘鉴字士明,关中(今陕西一带)人。另著《经史动静字音》,未见传本。刘氏生平不详。据其自序,此书成于元顺帝至元二年(1336年)。自序云:“仆于暇日,因其旧制,以成十
见《世要论》。
三卷。宋吴缜(详见《新唐书纠谬》撰。《五代史记纂误》主要是采摘欧阳修的《五代史》中有误或简陋不当之处,一一为之考补纠正。如《周太祖纪》“甲辰”,应当是“甲申”,有的是修改旧文首尾失检或脱落之处。《五代
无卷数。清陈鋐撰。陈鋐详《四书就正录》条。此书成于乾隆元年(1741),作者意在解晰四书疑义,故而名为“晰疑”。书中于朱熹以来各家解说四书确当者略而不说,选择各家解说不当之处予以晰明,尤其着重解说《大
一卷。明冯奋庸编。奋庸字则中,明末河南宜阳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系谱主门人。谱主张信民(1563-1633),字孚若,号抱初,河南渑池人。明隆庆年间(1567-1572)选贡,官任怀仁知县。曾创正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