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民国金章修,王绍沂等纂。金章,民国时任永泰县知县。邑志首修于明万历,再修于清乾隆。金章任县令后,于民国六年(1917)五月设局修志,中虽经变故,但一直坚持不懈,于民国九年(1920)一月完成此
四卷。清林云铭(生卒年不详)撰。林云铭,字西仲,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少嗜学,有时探索精思,数日不食,里人呼为“书痴”。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徽州通判。因不达时宜,仕途失意,后被裁官,归故里,
见《宋高僧传》。
一卷。此逊朝(即清朝,以宣统逊位,故言逊朝)神机营颁发官兵等之示谕,满汉合璧本。神机营创设于同治初年,特派醇郡王奕譞为掌印管理大臣,总理全营事务。月之初一、初九、十六、十七、十九、二十凡六日,分赴京西
十卷。明石(?-1528)。石字邦彦、号熊峰,石玠之弟。蒿城(今河北蒿城)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数次因病居家,弘治末,始为修撰。嘉靖三年(1524)以吏部尚书兼文渊
又名《通纪》 十五卷(缺前三卷),唐马总撰,孙光宪续。马总(?-823),字会元,扶风(今属陕西省)人。唐德宗贞元十三年(797)以后,为义成节度使姚南仲从事。十六年,监军薛盈珍谮之,贬为泉州别驾,后
二卷。清罗士琳(1785-1853)撰。士琳字茗香,甘泉(今江苏扬州)人,考取天文生。从许桂林游,通天文历算,获阮元称赏。著有《四元玉鉴细草》、《比例汇通》、《增广新术》、《句股容三事拾遗》、《演元九
二十卷。宋王明清(1127-1214?)撰。王明清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生平仕履情况不详。他著述较多,除本书外,还著有《玉照新志》、《投辖录》及《清林诗话》等。全书共二十卷,四百五十则。其中《
一卷。中庸文说一卷。清康浚撰。浚字百川,陕西郃阳(今陕西合阳)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举人,官至乾州学正。是书首有徐洪懿、安清翘序,又有浚自序并杂论。是书用说孟子之例,随文指点,也自显豁。自序言“
一卷。清末白作霖撰。作霖字振民,江苏通州(今江苏省南通市)人,生卒年不详,光绪十一年(1885)举人,曾修业于南菁书院,向黄以周习经学。此书说经三十五条,均为书院应课之作,并经黄以周审定。作霖治经,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