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陆增祥撰。陆增祥,详见《八琼室金石补正》条。书中所著录,第一卷为各书序跋,以及与友人论金石的信函,余为石刻小说数十条。第二卷载论先秦以来彝器。第三卷论汉洗、古镜、泉币及瓦当,各数十条。第四卷则
九卷。明孙蕡(1338-1393)撰。孙,字仲衍,广东南海人。洪武三年(1370)举于乡,旋登进士。授工部织染局使,迁虹县(今安徽泗县)主簿。召入为翰林院典籍。出为山东平原主簿,坐累逮系。旋释之,规为
无名氏撰。是书卷首有道光壬午闰三月榕荫堂主人宜亭氏序,是书为其所刊。序称“持节吴下,来典尚衣,公条无理,率以课子为事。适友人汪君节安有家藏《四书正体校定字音》一书,逐字音切,无复无遗。且笔墨悉照《洪武
一卷。清朱成点(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宋成点字司衡,宁乡(今山西汾州)人,生卒年均不详。朱成点累试不第,老于诸生,工诗。著有《宁远堂诗集》。是集为其自编。其诗风平衍,无特色。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
二卷。清张英(1637-1708)撰。张英字敦复,号乐圃,谥文端。安徽桐城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历官翰林院学士,礼部、兵部侍郎,礼部、工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深得康熙器重,始设
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
二十卷。清代聂先(一写作光)撰。《续指月录》一书,是继明代瞿汝稷所作《指月录》一书的续作。所收内容自隆兴二年(1164)六祖下第十七世起,至清康熙十八年(1679)六祖三十八世止,约历五百年。列虎丘法
见《区种图说》。
一百卷。清爱新觉罗·福临(见《御注孝经》)和爱新觉罗·玄烨(见《日讲易经解义》)等御定。是书为顺治十三年(1656)奉敕所修,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告成。圣祖亲为鉴定,并为之作序,然后颁行。是书体
十二卷,首一卷。清黄兆柽纂。黄兆柽,平望人。此志之作距翁志六十年,其立体大纲与子目详略,较翁志亦多。有清光绪十三年(1887)吴江黄兆柽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