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瞿中溶编撰。瞿中溶,字木夫,江苏嘉定人。此书原稿藏于丁氏“八千卷楼”,徐乃昌录副后,由瑞安陈准刻印出版。书虽称图录,而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图谱,而多为考释。书中著录古玉五十器,上起周秦,下及隋唐。
见《百将传》。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清任大椿辑。是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未著录,惟唐初著述有引用之者,亦未云何时何人撰,有卷几何。《玉篇》引之云:“,食也。”《广韵》引之云:“箍
见《孙子》。
一卷。清胡薇元撰。篇首有近代经学家廖平序,序称西汉以上说经,皆以纬为主,而齐鲁韩三家诗尤为显著。篇末有门人萧洁端跋,跋称胡氏旧有《诸经纬训纂》,现已散佚,唯有少数几种保存下来,《诗纬含神雾训纂》即其中
四卷。明杨慎(详见《檀弓丛训》)撰。是书前有嘉靖甲辰(1544)年自序一篇,作者称《西州画史录》、《南朝异鱼图》,将补绘之。又称,自己读过这两本书,发现书中所载异鱼之名,杂乱谬误,文字也不雅驯,于是就
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
①三十二卷,首一卷。清武次韶等纂修。武次韶,云南建水人,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嘉庆二十四年(1819)任玉山县知县。道光初年,武次韶奉檄开局续修县志,至道光三年(1823)书成付刊。此志体例乃系
四十卷,首一卷,清方传质修,龚琴纂。方传质,字子彬,安徽桐城人,同治四年(1865)任绥宁县知县。龚琴字书舫,邑人,博学能文之士。按绥宁县志,创修于明嘉靖邑令高应冕,续修于万历邑令秦任文。清康熙、乾隆
三册,不分卷,附塔伊喀事宜三册,不分卷。清达林、龙铎同撰。是书编辑于嘉庆元年(1796年)。《乌鲁木齐事宜》共分二十类:曰疆域、山川附、曰城池、曰官制、自满营马匹、曰满营军械、曰绿营马匹、曰绿营军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