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余话七卷。清杭世骏(1696-1773)撰。世骏字太宗,号董浦,浙江仁和(今杭县)人,乾隆元年(1736年)以举人召试博学鸿词,授职编修。博闻强记,万九沙以之比为郑渔仲,著有《鸿词所业》。自以
二曰:人主之言,不可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谅闇,三年不言。卿大夫恐惧,患之。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唯恐言之不类也,兹故不言。”古之天子,其重言如此,故言无遗者。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
一卷。明朱权撰。朱权(1378-1448)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自号臞仙,别号涵虚子,又号丹丘先生、大明奇士。封宁献王,初封大宁,永乐初改封南昌。卒谥献。长于戏曲理论,尤精音律。另著有《太和正音谱》。
一卷。作者不详。书前有明代作家杨慎题辞,故明沈德符《敝帚轩剩语》认为此书是杨慎伪作。鲁迅也持此说。《杂事秘辛》之“秘辛”二字,类似卷帙甲乙名目。其“杂事”,主要记叙汉桓帝刘志懿献梁皇后被选及册立的故事
七卷。明张居正(1525-1582)撰。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市)人。明政治家。著有《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是书先标举《四书章句》为纲,次《朱注》,次《直解》。句栉字比,大都
六卷。清王宏撰(生卒年不详)撰。王宏撰字无异,号山史,陕西华阴人。明南京兵部侍郎之子,少与兄互相师友,博雅能古文。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儒。著有《周易筮述》八卷、《十七帖述》一卷、《正学偶见
二十八卷首一卷,民国宋哲元修,梁建章纂。宋哲元,字明轩,山东乐陵人,历任冯玉祥部下师长、二十九军军长、察哈尔省主席。1935年《何梅协定》后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梁建章,字式堂,河北大城人,清末举人
一卷。明杨德周(生卒年不详)撰。杨德周著有《澹圃芋记》。此书杂采经史中的奇字,抄辑成帙,皆引原著,并无新意。
三十四卷。宋王钦若(962——1025)撰。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淳化进士。历任参知政事、判天雄军、判尚书都省、枢密使、同平章事、判杭州等,曾领修《册府元龟》。此书,宋以来史志书目
一卷。清冯世征(生卒年不详)撰。世征字伯渊,吴县(今属江苏)人,附贡生。是书对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方面审慎地考订段注之失误,补正其所未安;一方面严正地反驳诸家对段氏的肆意攻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