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明陆深(详见《南巡日录》)撰。《古奇器录》,杂录古人各种奇器名目,并分别标明奇器的各自出处。书后附有江东藏书目录,第一为经、第二为理学、第三为史、第四为古书、第五为诸子、第六为文集、第七为诗集、
清严廷中(1795-1864)撰。严廷中,字秋槎,云南宜良人。清代戏曲作家。工于吟咏,兼善诗词。曾在山东省福山、文登、莱阳、诸城、蓬莱等县为官,有政声。与周乐清等友善。道光十九年(1839),归故乡云
十六卷。清陆耀(生卒不详)撰。陆耀,字朗夫,又字青来,江苏吴江人。乾隆间举顺天乡试,授中书,累官至湖南巡抚。其为官清励勤勉,所至有绩,其学无所不通,工诗善画。集中卷一至卷三为述闻,皆居家常用知识,卷四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作于贞观八年(634),永徽元年(650)重修。共有二十三法,四百六十六条。第一目,入寺法;第二目,在师前立法;第三
十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号泰泉,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佐学以程、朱为宗,惟理气之说,独持一论。学者称“泰泉先
六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夫之有《书经稗疏》,其诠释经文,多出新意。而《尚书引义》一书则进一步推衍其说。该书共分五十篇。其注多不拘于经文字句,而常常阐发其意旨,并取后代时事为之纠正。如论《
十六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作于《群经平议》之后,故其中《易》“贲亨小”、“旧井无禽”、《书》“冀州既载”及《礼记》“与为人后者”数条,都是更正《群经平议》之作。其说经义,瑜瑕互见。如《
见《醒世姻缘传》。
十六卷。清汪孟鋗撰。汪孟鋗,生卒年均不详。字康古,号厚石,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礼部主事。汪孟鋗藏书甚多,终日研讨家藏典籍,耳濡目染,因而能文好诗。其诗多抒发个人个情怀,不拘泥于唐宋
二十一卷。清汪日秀校刊。《隶续》为宋洪适编著,其扬州刻本已收入《四库全书》中。汪氏在校刊《隶释》后的第二年(1778),又校刊此书。卷末有汪氏自跋。据其所述,他系根据金风亭长藏抄本,校以近刻,然后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