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说明书
十六卷。清广东清理财政局编。是书卷一有凡例、总说、岁入门类目。全省入款总表,卷二,卷三为田赋上下,卷四为盐课税厘,卷五为关税,卷六为土药税,卷七为正杂各税及捐输、官业收入,卷八为杂收入,卷九为“岁出”门类,卷十为解款协款,卷十一为行政总费、交涉费,卷十二为民政费,卷十三为财政费、典礼费,卷十四为教育费,卷十五为军政费,卷十六为实业费、交通费、官业支出。每卷下列若干款或附表,是书于广东财政提供了具体详细的资料,是研究清地方经济的必读之书。有经济学会印本。
十六卷。清广东清理财政局编。是书卷一有凡例、总说、岁入门类目。全省入款总表,卷二,卷三为田赋上下,卷四为盐课税厘,卷五为关税,卷六为土药税,卷七为正杂各税及捐输、官业收入,卷八为杂收入,卷九为“岁出”门类,卷十为解款协款,卷十一为行政总费、交涉费,卷十二为民政费,卷十三为财政费、典礼费,卷十四为教育费,卷十五为军政费,卷十六为实业费、交通费、官业支出。每卷下列若干款或附表,是书于广东财政提供了具体详细的资料,是研究清地方经济的必读之书。有经济学会印本。
七十二卷。明李陈玉撰。书分二册。一曰《先天古易》,阐释图书之学。又每篇附有赞语。最不同的是,以无极、太极、无极而太极分为三图,先天八卦配以英辅九星之名,后天八卦配以疏附先后之名。支离破碎,全无理由和根
一百二十卷。本书系康熙四十六年(1707)清圣祖御定,由侍读学士沈辰垣等搜罗旧集,编定而成。所录自唐至明计一千五百四十调、九千余首,厘为一百卷;又有词人姓氏十卷,词话十卷。据考,梁代吴声歌曲,已句有短
二卷。明李先芳撰。先芳字伯承,号北山,监利(今属湖北省)人。寄籍濮州(今属山东省),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八年(1547)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著有《读诗私记》、《江右诗稿》、《李氏山房诗选》等。是书成
二十三卷。明王廷陈(约1531年前后再世)撰。王廷陈,字稚钦,湖北黄冈人。生卒年不详。幼好弄,颖慧绝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选庶吉士,官至裕州知州。廷陈才高,诗文重当世,一时才士鲜能过之。著有
一卷。唐元庭坚撰,近人龙璋辑。以《韵英》名书者,隋唐凡三见,一为《隋书·经籍志》所载释静洪《韵英》三卷、一为《唐书·艺文志》所载玄宗《韵英》五卷、一为宋王应麟《玉海·南部新书》载天宝初,陈友元庭坚《韵
十四卷。明吕本(约1545前后在世)撰。吕本,字汝立,号南渠,又号期斋,初姓李,后归宗。浙江余姚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武英殿大学士,谥文安。著有《期斋集》。是集凡十四卷。诗四
一卷。近人杭辛斋撰。此书自序云:“频年读易,偶有所得,辄为乙记,以其间多为前所未言者,不欲散弃,复辑录之”。书中或专研深论《易》旨,或叙述历来易学。于老子之易、庄子之易、孟子七篇皆有阐述。又论《周官》
四卷。清吴大澂撰。吴大澂,详见《恒轩所见吉金录》条。古吴毛上珍摹刻本。此书光绪十五年(1889)写完,其稿由莫绳孙刻之于吴中,后上海书商又以此本付之影印,所以传的有两个版本。书四卷,著录古玉191器。
二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记述明代著名理学家王守仁事迹。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余姚人,谥号文成,明代心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毛奇龄宗师王守仁,其籍贯萧山又与余姚同郡,遂特为其作传,上于史馆。后其
见《灵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