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编年
即《续资治通鉴》。
即《续资治通鉴》。
十五卷。隋代费长房(生卒年不详)撰。长房,蜀郡成都(今四川省成都市)人,本出家为僧,博学而精于玄理。北周建德三年(574)废佛法时还俗。隋初被召任翻经学士,在大兴善寺国立译场参加译事。自开皇四年至十七
十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于武德九年(626),贞观四年(630)重修。古本作三卷,共三十篇。卷首有自序及十门括例,初卷有十二篇,中卷有四篇,下
三卷。清向德星撰。向德星字云路,溆浦人。此书前有乾隆十一年(1746)向德星的自序。大旨以朱子《本义》为主,附采《大全》、《蒙引》、《存疑》诸说。取初学易于循省,因此以“便览”为名。其卷首六十七图是向
八卷。清尤怡(详见《伤寒贯珠集》)撰。尤氏为补充《金匮心典》之不足,参照诸家之说,结合个人心得撰成此书。全书十八万四千字。卷一为中风、湿症、瘟疫;卷二为痰饮、饮食、血症;卷三为噎膈、虚劳、发热、恶寒、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
八卷。清吴肃公(详见《诗问》)、杜名齐合撰。记述明末沈寿民事迹。沈寿民字眉生,宣城人。崇祯中巡抚张国维荐之于朝。曾上疏弹劾杨嗣昌夺情误国、熊文灿不能制敌之罪。后归隐姑山。吴肃公、杜名齐皆其门人,乃作此
①三卷,明许周修,杨培之纂。许周,字希旦,广东曲江人,拔贡,官巴东知县。杨培之,四川人,监生,官巴东训导。按巴东,明正德七年(1512)知县何山、教谕程经济修县志二卷,其书今存。嘉靖三十年(1551)
①十卷。清张三俊修,冯可参纂。张三俊,三韩人,举人出身,康熙九年(1670)任郯城县知县。冯可参,福建邵武县人,康熙七年任郯城知县。考《郯城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十三年(1585)。知县颜若愚,再修于此
三卷。张焕撰。张焕,明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字扬华,一字茂实。嘉靖戊戌(1538)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后改吏部,擢南京太仆寺卿,后官至督理南京仓储、右副都御史。著有《平倭四疏》、《华阳漫稿》。张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