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素轩石刻
二十卷。清鲍漱芳(生卒年不详)辑。鲍漱芳,字席芬,生平籍贯不详。此石刻共收自唐迄明法书墨迹六十二种,其中唐八种、宋二十二种、元二十四种、明八种,皆依墨迹入石。每册皆以隶书“安素轩石刻”标目,下附“新安鲍氏图书”六字方印。该石帖卷帙浩繁,收书繁复,但因鲍席芬劣于品鉴,故赝迹不少,如李北海的《大照和尚碑》、苏轼所书陶诗、米芾的《小千字文》等,皆属伪迹。此石刻现已不存全帙。有清歙县陈氏本。
二十卷。清鲍漱芳(生卒年不详)辑。鲍漱芳,字席芬,生平籍贯不详。此石刻共收自唐迄明法书墨迹六十二种,其中唐八种、宋二十二种、元二十四种、明八种,皆依墨迹入石。每册皆以隶书“安素轩石刻”标目,下附“新安鲍氏图书”六字方印。该石帖卷帙浩繁,收书繁复,但因鲍席芬劣于品鉴,故赝迹不少,如李北海的《大照和尚碑》、苏轼所书陶诗、米芾的《小千字文》等,皆属伪迹。此石刻现已不存全帙。有清歙县陈氏本。
十五卷。明王恕撰。王恕(1416-1508),陕西三原人。字宗贯,号介庵,晚号石渠。正统进士,历任扬州知府、南京刑部右侍郎、云南巡抚、宁夏巡抚、南京兵部尚书。孝宗时召为吏部尚书。居官历中外五十余年,为
十编首一编末一编,清陈志哲、唐盛松修,吴大猷纂。陈志哲,江西进贤人,进士,光绪十七年(1891)任四会县知县。唐盛松,广西郁林人,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明永乐间县令颜宾创修县志,至康熙二十
五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吕林锺等修,赵凤诏等纂。即光绪《舒城县志》。
四卷。清高士奇(详见《春秋地名考略》)撰。此书意在与《春秋地名考略》联镳相辅而行,然而其体例庞杂不纯,似非出自一人之手。书中颠倒错乱、自相矛盾的地方,几至展卷即是,数不胜数。因此,《四库提要》认为此书
一卷。清王士禧(生卒年不详)撰。王士禧字礼吉,新城(山东桓台)人。自幼与其兄王士禄、弟王士祯、王士祐以诗相互唱和。兄弟之中其他三人都是进士,独士禧以岁贡终生。著有《抡山集选》。是集乃士禧死后四年,由王
二卷。元张翥(1287-1368)撰。张翥字仲举,号蜕庵,晋宁(今属山西临汾)人。著有《蜕庵集》,本编附载诗集之后而自为卷帙。《宋史》张翥本传称,张翥长于诗,其近体长短句尤工。殁后无子,其遗稿不传。传
十卷。清尚熔撰。尚熔江西南昌人。《辩证》书末有尚熔自跋,叙说写书经过:闲坐间取《史记》篇篇通释,复作十卷证,共三十四日而完成。但无书备考,不能繁称博引,未免疏漏,语多浅近,欲为读史者作指南,后改名为辩
二十卷。明袁袠(1502-1547)撰。袁袠生平详见《世纬》。是集又称《袁永之集》,凡二十卷。其中,诗文各十卷。初为其嗣子袁尊尼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所刊。万历十二年(1584)衡王府重刊本,改题
二卷。清施彦士(详见《孟子外书集证》)撰。是书详于事迹,如江永《群经补义》,以孟子与子思年不相接,《孔丛子》有孟子、子思问答,语不足信。篇中据《外书·性善辨第一》“孟子曰:鲁有圣人曰孔子,曾子学于孔子
见《遂昌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