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供役纪事
一卷。明末朱之瑜(生卒年不详)撰。之瑜字鲁玙,浙江余姚人,明季诸生。该书记作者抵安南后,为安南官吏百般恐吓而不屈,后几遭不测,终以忠愤义烈之故,安南君臣为之敬服等。现有《舜水遗书》本。
一卷。明末朱之瑜(生卒年不详)撰。之瑜字鲁玙,浙江余姚人,明季诸生。该书记作者抵安南后,为安南官吏百般恐吓而不屈,后几遭不测,终以忠愤义烈之故,安南君臣为之敬服等。现有《舜水遗书》本。
四卷。图注三卷。清赵世回撰。赵世回字铎峰,湘潭人。此书凡例称遵仿《本义》分卷,但其书仍用《注疏》本,不知何故,可能是根据坊刻《本义》言之。卷首图注三卷,都推演河、洛之义。书中时时附图,可能是想以图书明
一卷。明代释通琇(1614-1675)等人编。通琇,明末清初禅宗僧人。俗姓杨,字玉林。江阴(今江苏省境内)人。十九岁从馨山圆修出家受具足戒,后从嗣法,传临济宗学。曾住浙江省的武康报恩寺,顺治十五年(1
见《西游释厄传》。
一卷。晋范宁(339-401年)撰。清马国翰辑。范宁字武子,南阳顺河(今河南淅川东)人,东晋经学家,官至豫章太守。范宁治经反对何晏、王弼之玄学,推崇儒学,所著《春秋穀梁传集解》十二卷,是今存最早的《穀
二卷。明洪武中奉敕撰。《四库》馆臣在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列入存目。此书分二卷,六个子目,一曰笃亲亲之义、二曰失亲亲之义,以此训朝廷也。三曰善可为法、四曰恶可为戒、五曰立功国家
八卷。明姜志礼(约1603前后在世)撰。姜志礼,字立之,江苏丹阳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官至尚宝司卿。致仕后加太常寺少卿。是集凡八卷。惟第五卷后半为诗,
一卷。汉董仲舒(详见《春秋繁露》)撰,清马国翰辑。根据《汉书·董仲舒传》说,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如有大议,派使者及廷尉张汤到他家中去询问,他的论对“皆有明法”。《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董仲舒治狱》十
二卷。唐李涪(生卒年不详)撰。关于李涪的生平事迹,史书记载极略。陆游《渭南集》有该书跋语,云:“王行瑜作乱,宗正卿李涪盛陈其忠必悔过,及行瑜传首京师,涪亦放死岭南”。《刊误》原书五十篇,今止存四十九篇
二卷。宋末元初李道纯(详见《中和集》)撰。据《万卷堂书目》著录有李道纯《道德经注释》三卷,今无所见。《道德会元》约成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原题为:“都梁清庵莹蟾子李道纯元素述”。此书卷首有
①见《老子》。②见河上公《老子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