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愚录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至将一些鬼怪不经之事引入卷中,均殊失醇正。有明刻本。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至将一些鬼怪不经之事引入卷中,均殊失醇正。有明刻本。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无卷数。不著撰人。此书掇取宋人杨甲《六经图》中的部分,摭拾冯继先、苏轼、郑樵诸家之说,厘为一书,列目一百二十二,卷首为十二公年谱;中间是列国世次、舆地山川名号及《经》、《传》所载名物典故,皆有图说;卷
十六卷,首一卷,清李宾阳等纂修。李宾阳,广西临桂人,同治五年(1866)任兴安知县。此志除李宾阳亲自纂修外,参加纂著的有赵松友、陈寿田等人。《兴安县志》同治十年(1871)刻印。此志体例遵照省宪所颁格
四卷。清吴超然(生卒年不详)撰。约为同光间人。吴超然字韵霆,湖南益阳人。同治六年举人。他幼负俊才,喜为恢奇之言。此集为作者卒后,友人廖树蘅为之付刊。其诗大抵才思横溢,词藻缤纷,风格模仿李白。就中以七古
三卷。明焦竑(详见《易筌》)撰。宋元以来,注释《老子》的学者,争相立意,别裁迭出。焦竑撰《老子翼》,体裁更为独特,集韩非以下解《老子》者六十四家,并附他自己“笔乘”为六十五家,采各家精纯语句,裒辑成一
三十卷。见《重修玉篇》。
十卷。明郝敬(1558-1639)撰。郝敬,字仲舆,号楚望,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累官至户科给事中。后因劾陈曾不法,赵志皋谋国不忠等案,降累宜兴县丞等职。再降,则辞官而归故。著有《周
四卷。明徐珊(约1544年前后在世)撰。徐珊,号三溪,浙江余姚人。生卒年不详。官湖南辰州府(今黔阳)同知。著有《卯洞集》。是集凡四卷。卯洞在盘顺中里,介于楚、蜀之间。嘉靖间,徐珊用庙工采木于此处。故积
十五卷。元刘岳申撰。岳申字高仲,吉水(今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因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此集为门人萧洵所编,李祁序。收文二百余篇,其中碑志占十之四五,可补史阙。如文天
四卷。清刘权之(1739-1818)撰。刘权之字德舆,号云房。湖南长沙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嘉庆初任左都御史,上书反对地方官借采买仓谷,贪污自肥。嘉庆七年(1802)以吏部尚书兼军机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