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乐律
一卷。清孔贞瑄(生卒年不详)撰。孔贞瑄字璧六,号历洲,晚号聊叟,曲阜(今山东曲阜)人,顺治庚子(1660)年举人,官至大姚县知县。是书本是孔贞瑄为济南教授时所作,以洞箫的七调推求三分损一上生下生的道理,尤详于琴瑟谱。其节奏大概本于阙里庙中之乐。他辨析朱载堉的“瑟以合宫之,别于旋宫”之说有五处不对,对此进行了订正。但他说的“乐亡而求诸俗,筝为瑟之遗制”则未免不当。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清孔贞瑄(生卒年不详)撰。孔贞瑄字璧六,号历洲,晚号聊叟,曲阜(今山东曲阜)人,顺治庚子(1660)年举人,官至大姚县知县。是书本是孔贞瑄为济南教授时所作,以洞箫的七调推求三分损一上生下生的道理,尤详于琴瑟谱。其节奏大概本于阙里庙中之乐。他辨析朱载堉的“瑟以合宫之,别于旋宫”之说有五处不对,对此进行了订正。但他说的“乐亡而求诸俗,筝为瑟之遗制”则未免不当。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四卷。清焦廷琥(生卒年不详)撰。廷琥为江苏江都县(今江苏江都)人。父焦循,举人,著述甚富,有《易通释》、《孟子正义》诸书三十余种。廷琥,字虎玉。诸生,能读书,传父业,著有《益古演段开方补》一卷及《蜜梅
十卷。金寇才质(生卒年不详)撰。寇才质,字志道,古襄人。他喜好恬淡之乐,不争功名利禄,曾研究丹经卜筮之术。撰有《道德真经四子古道集解》。寇才质认为老子之经,章章有旨,且深且远。又以为前人诸家《老子》之
二十卷。清张贞生(1623-1675)撰。张贞生,字干臣,庐陵(江西吉安)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著有《玉山遗响》(已著录)、《唾居随录》及《庸书》。是集为其子张世坤、张世坊所刊,凡二十卷,文
四卷。明林有麟编。林有麟字仁甫。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西)人。为太仆寺少卿林景阳之子。官至龙安府知府。此书无论古琴制度、名称、典故、赋咏等全都收录,只是不录琴谱。可见此书本是隶事之书,而不是审音之书。书
二十四卷。清张照、梁诗正、励宗万、张若霭等奉敕而撰。时乾隆九年(1744)。此书专载清内府所藏的属释典、道经之书画。书前有凡例,接下为总目,每卷之前又有该卷细目。卷一为御制四朝宸翰。卷二、卷三为名人书
一卷。不著撰人姓名。全书首尾完整。总目之后分为二十五节,分别述解二十五等人。每节首先解释命名的含义,其次描述其人行状,很多地方使用了俚语,有的地方还用了古韵。全书无图,大致为中唐人氏所著。二十五等人为
无卷数。明钱养廉(约1604年前后在世)撰。钱养廉,字国维,仁和(今杭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钱养廉官至吏部考功司郎中。生活、仕履多舛。著有《贻清堂日钞》。这部书记载万历中缙绅门户的内容更详尽一些,考查
一卷。清昆林删订。昆林,是魏裔介(详见《孝经注义》)别号。此书共四十八条,用骈文体例,论述因果报应关系,教诲百姓弃恶从善。因此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故显得字句繁杂难懂,缺乏明快通俗之感。
五种,二十卷。清张鸣珂(详见《说文佚字考》)撰。是书所收五种,《说文佚字考》四卷,本辞典有专条介绍,可参阅。《疑年赓录》二卷,考列清代著名人物四百余人之生卒年,辑为两卷。钱大昕有《疑年录》四卷,取古今
五十八卷,首一卷,清崔龙见修,黄义超、黄义尊纂。黄义超,字北海,本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以母志不仕。黄义尊,字达斋,义超弟,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陕西道监察御史。明以前无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