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合注戒本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三卷。宋阮逸、胡瑗奉敕撰。阮逸字天隐,建阳(今福建建阳县)人,生卒年不详。胡瑗字翼之,海陵(今江苏泰州)人。仁宗景祐三年(1036)二月,诏令二人校定钟律,至皇祐五年(1053),乐成奏上,即为此书。
十八种十八卷。原题桐西书屋辑存。是书之所以题名“娱意”,旨在手此一编,则可以骋意千古、卧游名区,足以快心意而娱耳目,因此所收书均为记事记游之著作。十八种书为:《梅花草堂笔谈》、《幽梦录》、《钝翁说铃》
一卷。清朱骏声(生卒年未详)撰。朱骏声有《尚书学》。词仅十九首。盖骏声以治经余间而为之,非专力于此道。其名拜石之意,殆尊崇尧章歌曲。其词间有聪颖之句。惟误字满目,传抄者未能精校。故中间颇有违律之处。有
①三十六卷。此集乾隆五十五年(1790)奉敕编成。清康熙皇帝以海甸承平,咸登仁寿,曾以康熙元年(1662)召开嘉宴,以千叟为名。康熙四年(1665)正月六日,为张扬天下承平,海内一心之盛世,亲临赐宴,
不分卷。清释兰岩撰。桃源山在桃源县西南30里,洞在半山腰。全志不分卷,内容为:图说、途胜、陶潜《桃花源记》、明清人游记、序、辩论、说、考、赋、书、修建、洞略、碑刻、诗。此志体例杂乱,是山志中最劣者。《
六卷。清严我斯(约1679年前后在世)撰。严我斯,字就斯,一字存庵,归安(浙江湖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三年(1664)进士第一,官至礼部左侍郎,文章操行为时所重。此集中诗近体最多,古体仅占十之二三
二十一卷。清锡珍等奉敕修。锡珍(?-1889),姓额尔德特氏,字席卿,蒙古镶黄旗人。同治进士,光绪时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同治初年,时任户部右侍郎的锡珍,鉴于《吏部铨选则例》自道光二十三年(1843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记胡林翼事。林翼字贶生,号润芝。湖南益阳人。道光进士。卒谥文忠镇压太平天国军的主要人物之一。书中认为林翼吏治勤敏,不如其用兵之坚定,而用兵又不如筹饷之精能,至于爱惜人才,护持大体,
二十二卷。清丁鼎时、吴瑞麟撰。丁氏字九畴,号柯亭,丹阳(今安徽当涂)人,廪贡生,著有《新硎骊珠集》等。吴氏字南驺,亦为丹阳人,诸生。此书由吴瑞麟自序,经考证系由吴氏一人所著,因其兼采丁氏之说,所以题丁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作者因为开始打算续《群经平议》,久未成书,故题曰“群经剩义。”其中,谓《周礼·人》“掌金玉锡石”,当作“掌金锡玉石”,引职方氏“扬州其利金锡竹箭,雍州其利玉石”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