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合注戒本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戒缘起,随文类引。因文约意正,博要适度,便于传诵,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现常见载于续藏经。
一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详《仲氏易》条。该书乃毛氏为答其门人邵廷采之问而作,据其所作《大学知本图说》敷衍之,大旨仍主王阳明“致良知”。
四卷。清黄彭年(1823-1891)撰辑。黄彭年字子寿,号陶楼,贵筑(今贵州省贵阳市)人。道光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同治初年,主讲关中书院,历任陕西布政使、江苏布政使、湖北布政使等职。他为官清
八卷。清乾隆(1711-1799)时敕辑。乾隆名弘历,爱新觉罗氏,满族,清朝皇帝,雍正帝第四子。1735-1796年在位,年号乾隆。在位期间平定准噶尔部,加强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统治。1773年开四库
八卷。清陈梦雷(1650-1741)撰。陈梦雷字则震,一字省斋,晚号松鹤老人。福建闽县人。顺治己丑进士。官至翰林编修。康熙二十一年(1682)缘事谪戍沈阳尚阳堡。越十八余年赦罪还京,奉诏编纂《古今图书
一卷。不著撰人姓名。全书首尾完整。总目之后分为二十五节,分别述解二十五等人。每节首先解释命名的含义,其次描述其人行状,很多地方使用了俚语,有的地方还用了古韵。全书无图,大致为中唐人氏所著。二十五等人为
五卷。清孙奇逢(1585-1675)撰。奇逢字君泰,号钟元,又号复峰,容城人(今河北容城),前明万历庚子举人。此书乃入清后流寓河南管门山时所作。前有序言云,至苏门山始学易,年老才尽,偶据所得之见,撮其
十卷。清李文炤(详见《周易本义拾遗》)撰。本书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宗,兼取诸家之说。其说《春秋》,往往因引申太过,而曼衍于经义之外,如讲“元年”则牵连论及改元,再因改元而盛赞明朝十三帝皆不改元等等。类
二十四卷。明付作兴(生卒年不详)撰。付作兴字廷用。建昌(今属四川)人。此书汇辑古来姓氏,并兼载古来人物。分君姓、臣姓、诸侯、大夫、公族、补遗、复姓。各标目上阑,而下附偶语一二联。自序云:文本于氏,正文
八卷,清李庆云撰。李庆云,曾任总办。《江苏海塘新志》光绪十六年(1890)印行本,共八卷。首为图,次为表,次奏疏,次形势,次修筑,次材工,次财用,次善后。江苏省沿海塘工,为人民生计利害所关。在清光绪中
一卷。清林本裕撰。详见“等音声位合汇”。此书似无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