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明无名氏撰。前有崇祯戊辰(1628年)许令典题识。令典字稚则,号两垞外臣新编大致以七言韵语释篆隶之异同,辨点画之舛谬,并加以详明的笺注。有虞山鲍氏刻本,《玲珑山馆丛书》本。
一卷。明舒芬(1484-1527)撰。芬字国裳,号梓溪,江西进贤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因谏南巡,被贬谪福建,盐课司副提举。嘉靖初复职,又因争议大礼被当廷杖笞。不久又遭丧母之
二十四卷。明嘉靖六年(1527)奉敕撰。初名《大礼全书》,后世宗朱厚熜更名为《明伦大典》。据史书记载,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后无子继位,由慈寿皇太后与大学士杨廷和定策,选武宗从弟朱厚熜嗣皇帝位,是为嘉靖皇帝
二卷。宋欧阳修(详见《毛诗本义》)撰。此书是欧阳修辞官隐居颖州时所作,故书名《归田录》。全书共二卷,一百一十五条,作者在《自序》中说:“归田录者,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录
二卷。明夏洪基撰。夏洪基,明末人,详见《孔子年谱纲目》条。夏洪基认为前人有关孔子弟子著作如《孔子家语》、《史记》、《四书人物考》等,记载孔门弟子或言行事迹与姓名里邑分载,或语无伦次,或庞杂无序,因作《
十卷。清代张鏐编。张镠号紫峰,雍正举人,官至内阁中书。此书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张载的学说。全书仿朱熹《近思录》等书的内容,摘录张载的言论并结合程颐、程颢、朱熹等人的有关论述汇成此书。计有《西铭》一卷,《正
六十五卷。补遗 五卷。清徐鼒撰。徐鼒(?-1862),字彝舟,号亦才,江苏六合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御史、福宁知府等。徐鼒有经世致用之材,在太平天国兴起时,曾兴办团练,镇
一卷。旧题周宋钘(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宋钘,战国时宋人。据史料记载,宋钘或作宋,或作宋荣子,与孟子、尹文、彭蒙、慎到同时。《汉书·艺文志》于小说家类著录《宋子》十八篇,注称“孙卿道宋子,其言黄
一卷。清史致准撰。本书卷首有史致准“自识”,言其服官于滇,苦无书籍,箧中尚存王鸣盛《尚书后案》一部,闲暇时就取读寻绎旧闻,间有新得,辄笔识于上方,辑录为一卷,即此《尚书绎闻》一书。书中有不少确论,比如
三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据作者自序,其父王朝聘(1568-1647,明万历乙卯、天启辛酉两中副榜)研治《春秋》多年,甚有心得,然老病侵寻,未及著书而殁;此书即取材于朝聘之说,故以“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