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清释敬安(1851-1912)撰。释敬安,字寄禅,曾于阿育王寺烧残二指,故号“八指头陀”。俗姓黄,名读山,湖南湘潭人。曾任中华佛教总会第一任会长,是一位著名的爱国诗僧。其诗始刻于光绪七年(1881),
清郑知同撰。知同晚清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所述为其父郑珍(1806-1864)事迹。郑珍字子尹,贵州遵义人。道光十七年(1837年)举人。曾任古州、镇远、荔波训导,后征为知县,分发江苏,未行而卒。
见《孙子》。
九卷。清马寿龄(生卒年不详)撰。寿龄字鹤船,当涂(今属安徽)人。诸生,官南陵县教谕。夙究许学,服膺段注。是书乃是段注之钩玄提要,析其义类有九:(1)误字,(2)讹音,(3)通用字,(4)《说文》所无字
五卷。清高宗乾隆(1711-1799)书,金简摹。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世宗第四子,年号乾隆。1735-1796年在位。乾隆在位六十余年,政绩显赫,尤其是开设博学鸿词科,访求书籍,完成《明史》、《续
六卷。清夏炯(1795-1846)撰。夏炯字仲子,一字卯生。安徽当涂人。少年时代在程瑶田、凌廷堪、其师汪莱诸海内通人门下聆其议论,志于汉唐诸儒之学。嘉庆二十一年(1816)工部尚书白小山视学安徽举科试
四卷。清陈世熔(详见《读易杂说》)撰。世熔潜心著述,有《求志居全集》若干卷,其中《经说》、《诗文》各若干卷。该书是《求志居经说》中的一种。全书不释《春秋》全经,凡有所见,就分别条录,厘为二十一篇。第一
九卷。《附录》一卷。明林景肠(约1582年前后在世)撰。林景旸,字绍熙,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生卒不详。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卿。著有《玉恩堂集》。是集为其子有麟所编。凡九卷,其中
六卷。明邹德溥(见《易会》)撰。《明史·艺文志》作八卷。该书专为科举考试而作,于《春秋》经文拟出题目,每题拟一破题,下引胡安国《春秋传》之说,并论及作文方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为书坊伪托。今上海图
清李渔(详见《闲情偶寄》)撰。此剧写东海龙王之女,与洞庭龙王之女,本系堂姊妹,张羽与柳毅为友,洞庭女在蜃楼上与柳毅订婚约,柳且为东海女推荐张羽。后洞庭女为叔父钱塘君错配泾河龙王之子,洞庭女誓死不从。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