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附录 唐大秦寺碑 一篇。明时意大利人艾儒略(详见《职方外纪》条)撰。此书成于天启三年(1623),为《天学初函》之第一种。书中所述皆为意大利建立学校,培育人才的方法。共分六科,即勒铎理加(文科)
一卷。明张翀(生卒年不详)撰。张翀,字子仪,柳州(今广西柳州市)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刑部主事。因痛恨严嵩父子专权乱政,而抗章劾之,结果被逮下诏狱拷讯,谪戍都匀。穆宗嗣位,召为吏部主事,
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张允高修,钱淦、袁希涛纂。张允高,字藻翔,直隶丰润人,附生,清宣统四年(1812)知宝山县事。钱淦,字印藉,邑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三十年进士,官翰林院编修。
十卷。明王明嶅(约1593前后在世)编。王明嶅,字懋良,福建晋江(今泉州)人。生卒不详。万历七年(1579)举人。官至宁波府(今宁波等地)通判。宋叶适所编《四六丛珠》凡四十卷,见于《千顷堂书目》,明时
二十四卷。清罗士琳(1789-1853)撰。罗士琳字次璆,号茗香,江苏甘泉(今扬州)人。曾游京师,考取天文生,初从其舅秦恩复习八股,后专攻历算,甚通中算诸书,“博闻强识,兼综百家,于古今法算尤具神解。
一卷。清葛鸣阳(生卒年不详)撰。鸣阳字云峰,安邑(今山西运城)人。葛氏因重刊宋张有《复古编》,见元明旧刊本与传写本之间互有同异,乃互相参证,撰此《校正》一卷,刊于所刊《复古编》之后。统观是书,葛氏所校
二卷。明秦镛撰。秦镛字大音,江苏无锡人。崇祯十年(1637)进士。历官清江知县,河南通御史。此书以《序卦》言义理而不及象数,因合先天、后天而求之。上经分五节,象阳。下经分四节,象阴。合上下为九以象乾之
清沈起撰。起明末清初人,生卒年不详,字仲方,秀水(今浙江嘉兴县)人。明末诸生,后出家为僧。除此书外,还著有《学园集》、《今国语》、《宗门近录》等。此书包括五种,一为《大易测》,分《图象疏义》、《字画订
一卷。清谭吉璁(详见《延绥镇志》)撰。武举,乃我国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始于唐代,后历朝皆因之,不定期举行,至明代中期始定武乡试、武会试之制,清代沿袭,考试科目分外场和内场,分别为
二卷。明胡缵宗(见《愿学编》)撰。此书采录朱熹要语厘成二卷。其名曰“近取”,意为取诸切近日用,以救宗金溪者之弊。殆为驳王守仁之学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