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翁方纲,字正三,号覃溪,晚号苏斋。直隶大兴(今北京市)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官至内阁学士。他学识渊博,精通考据、金石、书法,兼工诗文。著作有《复初斋文
一卷。元欧阳玄撰。欧阳玄,字原功,浏阳(今湖南省浏阳县)人。初为国子博士,升国子监丞。致和元年迁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诏修辽、金、宋三史。元顺帝至正二年归德府睢阳县黄河为灾,三年河决白茅口,四年河
见《栾城遗言》。
十卷。清王岱(约1654年前后在世)撰。王岱,字山长,号了葊,湖南湘潭人。崇祯年间举人,官随州学政,曾荐举博学鸿词。王岱工诗文,能书画,山水奇变,尤善人物花卉。著有《且园近集》、《且园近诗》、《了葊文
见《巢氏诸病源候总论》。
四卷,附录一卷。清江永撰。此书久无传本,光绪年间由合肥李瀚章刊行于世。此书共四卷:卷一举圣祖论乐五条,题名曰皇言定声,每条详加引申,作者主张黄钟之宫应居中位,即次序应为:徵、羽、宫、商、角,而非宫、商
十八卷,附《释难》二卷,《析疑》一卷,《商是》一卷。清洪良品撰。洪良品字右臣,湖北黄冈人,同治七年进士,官至给事中。自从清初毛奇龄作《古文尚书冤词》之后,继之而为东晋时晚出的《古文尚书》辨护的清代学者
不分卷,佚名纂。《西昌县志》清乾隆间修,抄本。此志既不分卷,又无叙跋。其所记选举,断自雍正十二年(1734)。文武仕宦,亦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止。则其似撰自乾隆或嘉庆间重修通志时。此志虽简略,然
四卷。清高其名、郑师成共同编辑。是书前有魏之柱序及凡例。大旨就四书中所载君、公、大夫、文人学士生平事迹,见于《左传》与《战国策》者列举成书。其中又有国别,卷一为鲁,卷二为齐,卷三为卫,卷四为晋楚诸国。
十四卷首一卷,清王寿松纂修。王寿松,曾任秀山县知县。秀山县有志始于兹篇。《秀山县志》光绪十八年(1892)刻本,共十四卷首一卷,分为:卷一,地志第一(表一、图四)。卷二,地志第一之二。卷三,官师志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