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澞荟录
十四卷。清代蒋超伯(生卒年不详)撰。此书是作者摘录书典,以类编目而成的札记。书中内容涉及范围较广,考证经史,介绍一些方言、风俗、掌故等。此书以类编目,其中涉及风俗、掌故之类内容如“卧碑”、“帽顶”、“獠口鬼奴”、“七七”、“裁缝”、“古钱”、”黄教”、“税钱”等类目,对了解清之民俗、掌故有较大参考作用。有同治丙寅(1866)年间刊本。
十四卷。清代蒋超伯(生卒年不详)撰。此书是作者摘录书典,以类编目而成的札记。书中内容涉及范围较广,考证经史,介绍一些方言、风俗、掌故等。此书以类编目,其中涉及风俗、掌故之类内容如“卧碑”、“帽顶”、“獠口鬼奴”、“七七”、“裁缝”、“古钱”、”黄教”、“税钱”等类目,对了解清之民俗、掌故有较大参考作用。有同治丙寅(1866)年间刊本。
十三卷。清刘启江修,李东绍纂。刘启江,江苏盐城人,举人,乾隆十七年(1752)信宜知县。李东绍,信宜县人,教谕。旧志明万历间县令周世臣创修,其书久已不存。顺治、康熙间两度续修。乾隆间知县刘启江续修县志
一卷。明来棐编,其子文豸续编。来棐字体忱,陕西华州(今华县)人,曾官任确山县令。来氏曾采辑唐郭子仪、宋寇准遗事,撰成《郭寇随笔》二卷。此书即第一卷。因仅刊此卷。故改题《郭令公遗事》。书中列有采用书目,
不分卷。清朱鹤龄(详见《诗经通义》)撰。是书附于《诗经通义》之后,竹纸无格,经文大字单行,考异小字双行,旨在辨别秦、汉以下诸本经文之异同。考其所采诸家,于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援据最多。其他群经诸子以及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八集,四十六种,一百九十九卷。清顾修编辑。顾修字菉崖,又字仲欧,号松泉,浙江石门(今浙江桐乡南)人。诸生出身,工诗画,好藏书,读书钞书终日不倦,著有《读画斋学语草》等。其书斋名《读画斋》,以其所藏书汇
四卷。清李调元(1734-?)撰。李调元字羹堂,一字赞庵,号雨村、墨庄,绵州(今四川绵阳)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改庶吉士,授吏部主事。历官考功司员外郎、广东学政、直隶通永道。因弹劾永平知府
二卷。高拱撰。高拱(1512-1578),明河南新郑人,字肃卿。嘉靖壬戌(1562)进士,擢庶吉士,逾年授编修,累官文渊阁大学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由内阁首辅徐阶引荐入阁。隆庆元年(1567)与
二卷。清马国翰辑。《三国志·魏志·王肃传》云:“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会同异,为《尚书解》。”《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尚书》十一卷,王肃注;《尚书驳议》五卷,王肃撰。《旧唐书·经籍志》有《尚书》
三十六卷。明王鏊(1450-1524)撰。王鏊字济之,号震泽,江苏省吴县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侍讲、谕德、少詹、兼侍讲学士,擢吏部侍郎,累官至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谥文恪。
六卷。清吴邦庆(生卒年不详)撰。吴邦庆,字霄峰,直隶霸州(今河北霸县)人。官至河东河道总督。吴邦庆家乡地势低洼,积水很多,能够种植水稻。吴邦庆便辑录前人农书中有关种稻的论述,结合自己的经验和认识,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