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卷。明黄省曾(1490-1540)撰。黄省曾,字勉之,吴县(今江苏吴县)人,嘉靖举人。尝从王守仁、湛若水游,又拜李梦阳为师,学习写作诗文。以任达跅弛终其身。著有《五岳山人集》、《西详朝贡典录》。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二十卷。明何东序纂辑、刘敏宽删定。何东序,生卒年不详,山西猗氏人,嘉靖癸丑(1553年)进士。隆庆四年(1570)四月,官右佥都巡抚延绥(此据吴廷燮《明督抚年表》卷三)。《明史·艺文志》著录其《益知兵
十七种,三十六卷。清吴引孙编。吴引孙字茨甫,仪征(今江苏仪征)人。生卒年不详。清代藏书家。据其自序云:“余不敏,不敢谓祸福感应,非神道设教之征权,亦不敢谓小学格言,非圣贤成德之先路。爰不揣迂陋,于藏书
慧琳《一切经音义》之简称。详见“一切经音义”。
十二卷。明吴仁度(?-1625?)撰。吴仁度,字君重,江西金溪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官至工部侍郎。著有《吴继疏集》。其集初刻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该本为其六世从孙吴廷相所重编。凡《
十卷。唐张彦远撰。张彦远之生平见《法书要录》。张彦远祖上屡及高官,家中广聚“法书名画”,因而自幼备受熏陶,且对“收藏鉴识自谓有一日之长”,于是潜心钻研、精心选择,著有《法书要录》和《历代名画记》。《历
四卷。刻者不知其名。所收只、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宋四家书。蔡书五种:一是《北苑十咏》小楷,有苏东坡跋,二是《〈十三行〉跋》,三是《公谨太尉帖》,四是《隐居何事何谋生》诗,五是《会郡司门帖》。蔡书中
二卷。清冯协一(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冯协一字躬暨,山东益都人,生卒年均不详。大学士冯溥第三子,以溥荫官至台湾府知府。协一工诗,死后其子冯厚检收遗稿,求正于姻亲赵执信,赵执信托眼睛有病,命门人常熟
八卷。清高延第(1823-1886)撰。延第,字子上,号槐西居士,江苏山阳(今淮安)人。赐翰林院待诏。著有《北游纪程》、《老子正义》、《山阳县志》等书。他主张“为学贵识见不卑,胸次不俗,性情不伪。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