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清江苏常熟人,字召臣,号雨亭。善画竹及花卉,亦工书。
【生卒】:?—417【介绍】:北魏河内温人,字季豫。司马尚之弟。东晋安帝时,为晋荆州刺史,为桓玄逼逐,奔慕容德。刘宋立,还建康,复为荆州刺史。刘裕疑其有异志,攻之,休之不敌。道武帝遣长孙嵩屯河东,将为
【生卒】:?—约547【介绍】:南朝梁琅邪临沂人,字文海。博涉有才气。齐末,为冠军行参军。入梁,历馀姚、钱塘令。并以放免。梁武帝天监中,为湘东王萧绎咨议参军,常游名山,累月不返。迁中散大夫,不得志。萧
【介绍】:唐湖州长城人,字巨山。徐坚子。玄宗开元中,历迁集贤院直学士、中书舍人、河南尹。父子相次为学士,自祖及孙,三世为中书舍人,时论荣之。
【介绍】:东汉颍川许人,字元方。陈寔子。与弟陈谌俱以至德称。及遭党锢,发愤著书,号曰《陈子》。党禁解,四府并辟,无所屈就。董卓入洛阳,不得已到京师,累迁尚书令。献帝建安初,拜大鸿胪卒。
【介绍】:东晋江夏人,迁武昌阳新,字万年。少知名。太尉庾亮领江州,辟部庐陵从事,转劝学从事。后为桓温参军,为温所重。转从事中郎,迁长史。后以疾卒于家,时年五十一,一作五十三。
【介绍】:清江苏上海人,字丹荣。太学生。得上海疡科名医王大泰之传,精于外科。与青浦陈学山齐名,而刀法尚略胜于陈氏。孙马楚衍,能继其业。
【介绍】:元成都什邡人。举进士。为云南儒学正提举。明兵下云南,与妻马氏皆自缢。
【介绍】:五代时人。事后蜀。孟昶时累官右补阙。慷慨好直言,不避权贵。广政中,忤旨谪维州录事参军。
【生卒】:1724—1800【介绍】:清江苏昭文人,初名炳,字方虎,号耐亭、松阿。乾隆十二年举人。官内阁中书舍人。熟于史事。有《隐几山房诗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