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785【介绍】:唐人。德宗建中中,为陕州防御副使。四年,迁陕虢节度使。贞元元年,为陕虢兵马使达奚抱晖鸩杀。
【生卒】:?—1164【介绍】:西辽皇帝。名夷列,德宗大石子。德宗卒,年尚幼,遗命皇后塔不烟权治国,称制。及即位,改元绍兴,籍民年十八岁以上,得八万四千五百户。在位十三年卒。
南朝梁人,字弘照,祖籍广陵临泽(今江苏高邮北)。有胆略,善骑射,初为广州南江督护卢安兴部将,后归陈霸先。侯景之乱,随入援建康,元帝承制授新州刺史。侯景平,以功迁南兖州刺史,封临江县侯。西魏破江陵,率兵
【生卒】:前400—前357【介绍】:战国时齐国国君。田氏,名午。田和之子。杀齐侯剡而自立。桓公五年,秦、魏攻韩,韩求救于齐,桓公听田忌计,佯许救韩,使秦、魏与楚、赵、韩交战,齐则起兵袭取燕桑丘。在位
【生卒】:1751—1811【介绍】:清云南赵州人,字荔扉。乾隆三十六年举人。任安徽望江知县。荒年报重灾,请赈,遭上司驳斥,範反复力争,终于得准。在官八年,以病解任,卒于官舍。有《金华山樵集》。
【生卒】:1477——1546字虞佐,兰溪(今属浙江)人。从师章懋。正德进士。历官御史、左副都御史、兵、刑、吏部尚书。奏罢淮西官马种牛,免寿州正阳关榷税,免通、泰二州虚田租及漕卒船料,百姓颂德。振济陕
乐平(今属江西)人。生时,父母弃不养,邻里曾媪救之归,与子天福同乳,欲其长大婚配。天福年十八,父母亡,家贫。贵贞父将夺回嫁富家,女自缢死。
【生卒】:1491—1567【介绍】:明江西安福人,字任夫,号约庵。正德十二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嘉靖时官至吏部尚书,党附严嵩。有《白云山稿》。
【生卒】:?—777【介绍】:唐人。元载妻。河西节度使王忠嗣女。劝元载游学,载至京师陈时务,深符帝旨,为肃宗、代宗两朝宰相,贵盛无比。后载以贪吝被诛,令韫秀入宫,叹曰:“二十年太原节度使女,十六年宰相
【介绍】:北魏兗州人。善隶书。宣武帝在东宫时,侍书。后所书隶迹见于闾里者甚众,然尚不及崔浩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