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边款刻有契丹大字的铜镜。1958年夏于辽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遗址出土。现藏内蒙古博物馆。八瓣形,外缘直径14.5厘米。镜背中心有纽,纽有系穿。纽周铸花草图案,外圈铸汉字八卦“乾坎艮震巽离坤兑
约1484—1519明代东蒙古右翼济农(亲王)。一译伯尔色博罗特,明人称之为阿着或阿著,号赛音阿拉克,汉文简译作赛那剌、諰阿郎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三子,※满都海哈屯生。早年在蒙古右翼满官嗔部,由
呼和浩特地区元代古碑。建于延祐七年(1320)。碑高2.85尺,宽2尺。由裕斋后人李文焕撰书,刘仲义刻石。碑文记述古丰州地区的历史、地理方位、风土人情、名胜古迹、行政管理等。从碑文中还可看到宋代该地“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
即“弘吉剌”(644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又作涿邪山。位于今蒙古国阿尔泰山脉东南部一带。为军事要冲,汉与匈奴屡战于此。西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汉遣因杆将军公孙敖、强弩都尉路博德会于该地,击匈奴,无获而还。东汉明帝永
书名。曾问吾撰。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约48万字,分上、中、下三编。上编主要阐述历代中央王朝对西域地区的经营;中编记述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及其在新疆的施政;下编叙述辛亥革命后新疆的政治、经济、
东汉时巴郡板楯蛮的反汉廷斗争。板楯蛮因受汉朝官吏残酷剥削压迫,“愁于赋役,困乎刑酷”,“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过于奴婢,箠楚降于囚虏,至乃嫁妻卖子,或自刭割。陈冤州郡,牧守不理;去阙廷遥远,不能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