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丹毕
参见“托高会”(752页)。
参见“托高会”(752页)。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见“诸抹”(1951页)。
※烧当羌的一支。东汉永和在三年(138),众3千余骑攻金城(治允吾,今甘肃永靖县西北),被汉将马贤击败。失众400余,马千余匹。复西招羌胡,杀掠吏民。次年,又攻汉马贤军,失败,损失1200余人,马、骡
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族。夜郎鉤町(今云南广南县境)王※邯之弟。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鉤町王为侯。引起王邯怨不附。王莽暗示牂柯大尹周钦(又作歆)诈杀邯。邯之弟举族反汉,攻杀钦,州郡所
黎族过去狩猎或作战武器之一。南方少数民族多擅长使弩,而黎族却普遍用弓。弓以木或竹制成,箭长3尺,镞长5寸似茨菰叶,其特点是“弓短矢重”。因无羽,射程远不过三四丈,多施近射,但多涂毒于锋镝,中者必死。
?—1733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从隆却赤仁波且受戒,入隆务寺学《释量论》。赴藏入噶丹寺绛孜扎仓,获拉仁巴学位。从赤洛哲嘉措受具足戒,并聆听许多经教。后应嘉摩戎地区之请,赴该地讲经传法。于隆务寺先
1429—1485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惟高,号峻乔。纳西族名阿地阿习。※木森(阿土阿地)长子。正统七年(1442)袭父土知府职。天顺四年(1460),遣人赴京进贡。五年授太中大夫,世袭土官知府
见“忽图刺”(1488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兀的河卫均改作乌登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