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著黄洞长官司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世袭其职,传11世。至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其地今划入古丈县。境内有土家、苗等族。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世袭其职,传11世。至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其地今划入古丈县。境内有土家、苗等族。
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凉州诸郡羌起义。次年,先零羌滇零在北地郡自称天子,招武都参狼等羌东攻赵魏,南入益州,阴平(治今甘肃文县)、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羌起兵响应,攻入汉中,杀太守董炳等。四年(
见“铁穆耳”(1879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①见“可汗”(491页)。 ②即“伊伐于虑鞮单于”(813页)。
即“完颜守绪”(1153页)。
对回族人的称谓。回族人亦自称“老回回”。参见“回回”(779页)。
清代甘肃回民反清起义。又称石峰堡起义,或称田五、张文庆起义。田五,又名田富,“新教”(即哲赫林耶)教派创始人马明心弟子。为替师马明心报仇,反抗清廷对※苏四十三起义的残酷镇压,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兀的河卫均改作乌登河卫。
见“日喀则”(292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广西大苗山地区。歌名为苗语,汉意为“向河上游迁徙”。是广西苗族的迁徙史诗。歌词反映其迁徙的原因有:“种麦子七年长不大”,“失火烧了寨”,“欠了官府捐税”等。其迁徙路线中指出的地名,如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