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西夏党项语译音。夏广运二年(1035)西夏主李元昊立制。男子15为丁,凡2丁取正军1人,负担(随军杂役)1人为1抄;4丁为两抄。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代名经师蓝子羲撰。7卷。成书于清咸丰二年(1852)。作者字煦甫,湖南长沙人。官至湖北武昌府尹。精儒家经典及伊斯兰教典籍。此书以《周易》、《中庸》、宋明理学、阴阳五行说,解释
即“裳人”(2448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二年(1285),亦乞列思部主孛秃后裔唆郎哥驸马受封,后由其子不怜吉歹驸马袭封。至大四年(1311),知枢密院事铁木儿不花受封。至顺元年(1330
见“哥舒”(1835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青草长出来的季节,即夏天。鄂伦春人旧时无历法,在长期的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侯循环变化为依据,摸索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此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的农历不完全相合,但适
参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契丹王朝初期入主中原的重要事件。辽太宗会同五年(942),后晋太祖石敬瑭卒,子石重贵继位,因对契丹“称孙不称臣”,态度怠慢,引起辽太宗耶律德光恼怒,遂发大兵讨伐,几经反复,至九年(946)十二月,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