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薛里吉思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77),晋宣命虎符怀远大将军、镇江府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镇守官)。因虔信教法,矢志弘扬基督教理,任职五年后休官,致力于创修寺院,相继于镇江建大兴国寺、云山寺、聚明山寺、甘泉寺;丹徒县开沙建四渎安寺,黄山高安寺;杭州大普兴寺等七寺院。还在云山和聚明山二寺下建立景教公墓。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77),晋宣命虎符怀远大将军、镇江府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镇守官)。因虔信教法,矢志弘扬基督教理,任职五年后休官,致力于创修寺院,相继于镇江建大兴国寺、云山寺、聚明山寺、甘泉寺;丹徒县开沙建四渎安寺,黄山高安寺;杭州大普兴寺等七寺院。还在云山和聚明山二寺下建立景教公墓。
元朝官署名。掌明宗八不沙皇后宫事。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设寺卿六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二员。八不沙皇后卒,又掌脱忽思皇后宫事。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958—1055宋初吐蕃高僧。生于古格地区之农旺日丹纳(今属西藏阿里地区)。传为迦湿弥罗(今克什米尔)之尤日尤扎族之后裔。13岁从益西桑布出家为僧。吐蕃王族益西约(即天喇嘛)为在阿里振兴佛教,曾派其与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见“完颜雍”(1147页)。
①清代八旗各内外大小机构等所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总称谓。 ②※旗籍亦称“旗档”,指八旗二十四都统衙门所保存的《比丁册》、《佐领户口册》,是※旗人的丁籍、户籍,属原始档案。由于“丁册”亦言“丁档”,故※开户
见“倒喇”(1887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参见“壮大”(8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