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祥仲巴杰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人,驱逐汉僧,送走释迦牟尼佛像,禁止举行冥寿之祭,并立“小法”予以申明。后赤松德赞在大臣桂甘等支持下,将其诱入那囊昌浦地方之赞普墓室,以盘石堵住墓门,将其活埋身死。又据《拔协》载,为系舌与上颚破裂身亡。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人,驱逐汉僧,送走释迦牟尼佛像,禁止举行冥寿之祭,并立“小法”予以申明。后赤松德赞在大臣桂甘等支持下,将其诱入那囊昌浦地方之赞普墓室,以盘石堵住墓门,将其活埋身死。又据《拔协》载,为系舌与上颚破裂身亡。
辽代大臣。字涅鲁衮。契丹族。为六院部郎君褭古直之后。史载其沉厚多智,有任重才。然年40尚未入仕。辽太宗时,会同年间,始为边部令稳。穆宗时,应历二年(952)三月,升南院大王。任内有政绩,均赋役,劝耕稼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料”瑶语意为“事项”。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石牌”头人在“石牌”会议上的讲话称谓。“石牌”组织是以村为单位或联合相邻数村组成。每个“石牌”都制定有共同遵守的法规,由“石牌”头人在“石牌”会议(每户户
见“白苏尼咥”(605页)。
?—1382元朝宗室。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第五子云南王※忽哥赤后裔,梁王孛罗子。顺帝至正(1341—1368)间,袭梁王位,镇云南。二十四年(1364),云南遭夏明玉珍攻,弃城退保金马山。后征调大
见“昭陵”(1647页)。
见“阿难答”(1216页)。
即《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385页)。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即“妣吉”(1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