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羖之次
契丹传统丧礼祭俗。《辽史·国语解》:“大行殡出,群臣以羖羊(黑色公羊)祭于路,名曰食羖之次。”
契丹传统丧礼祭俗。《辽史·国语解》:“大行殡出,群臣以羖羊(黑色公羊)祭于路,名曰食羖之次。”
见“术赤台”(490页)。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
1133—1202金大臣。本名阿不沙。胡里改路(治今黑龙江依兰)桓笃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夹古、加古)氏。善骑射。皇统八年(1148),袭祖驳达猛安。大定元年(1161),以拥戴功迁昭武大将军。从右副
见“苻健”(1342页)。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
金代女真文字崖壁刻书。金宣宗兴定二年(1218)刻,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青郡串山。1911年发现。字面高1米33。有5行40余字。所记佛事,因字迹模糊,不易辨认,学者对其解读意见不
见“董本优”(2185页)。
见“盈歌”(1714页)。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