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保
?—1454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五年(1454)四月,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五年(1454)四月,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参见“鄂尔布”(2049页)。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为洪武年间(1368—1398)就黄河西南岸隋唐胜州遗址所筑之城。是控制黄河流域的一个重要据点。明代筑城时,选胜州遗址西北角为城址,城较小,周约2公里。由于是用灰土夯筑,现
见“完颜习古迺”(1164页)。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
大圣燕帝史朝义年号。761—763年,凡3年。
见“呼罗珊”(1390页)。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见“敕勒”(19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