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保
?—1454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五年(1454)四月,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五年(1454)四月,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见“噶厦”(2498页)。
即“万俟仵”(104页)。
明代四川彝族土官名。忽必烈至元十三年(1276),元迁唐、宋以来彝族先民集结之马湖部(在今四川雷波县东北小凉山)置马湖路,命其豪酋为总管。明洪武四年(1371),总管安济归附,改授世袭马湖土知府(治今
见“乙失钵”(4页)。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代置罗恭县,属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地。元隶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苗民酋长夭阿路以所管八寨地苗民归于朝。十二年,以夭阿路为安抚司,夭氏世袭
见“完颜仲德”(1151页)。
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见“曷苏馆”(1652页)。
即“清开国方略”(2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