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款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即“完颜永升”(1150页)。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古水名。为今辽宁境内之浑河。唐永徽六年(655),新罗因高丽、靺鞨夺其36城,向唐求救,唐高宗命营州都督程名振率师救援,与高丽军大战于此水。
公元7—10世纪古代突厥、回鹘、黠戛斯人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于这种文字与古代日耳曼民族使用过的卢尼文外观十分相似,而且用该种文字书写的碑文主要是在蒙古鄂尔浑河流域和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发现的,所以
藏语音译,意为“远处的珞巴”,※卡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距离藏区较远,交往较少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指珞瑜腹心地区及靠近南部边境地区的各部落,如墨脱县南边的※巴达姆、※希蒙,米林县南面的※迦龙、※
参见“更六兀”(1048页)。
即“沙卑城”(1128页)。
突厥语yatishbigi音译。yatish,意为“汗的夜间卫队”,bigi,意为“首领”、“官人”,合意为“汗的夜间卫队长官”。一般兼任首都警卫之责。※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果品名。又称新疆甜爪。古称甘瓜、“穹隆”。维吾尔语称“库洪”。早在1000多年前即已种植。康熙初年,因哈密以其作为贡品献于清廷,遂谓之哈密瓜。著名产区为吐鲁番盆地、南疆伽师、麦盖提、皮山、于田和北疆的
见“董山”(2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