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剌惕
即“阿儿剌”的复数。见“阿儿刺”(1199页)。
即“阿儿剌”的复数。见“阿儿刺”(1199页)。
即“大祖大王”(95页)。
回族民歌。别名“少年”,又称“野曲”、“山曲儿”。起源于河州(今临夏回族自治州),流行于甘、宁、青、新疆回民地区。约产生于元代(一说为明代),是当地回族吸收西北其他各族的“花儿”艺术形式,创造的一种民
西域古族名。分布于沙州(今甘肃敦煌)以西,于阗(今新疆和田)以东。从事游牧。语言属突厥语族。宋明隶属于高昌。
古地名。唐置羁縻州,五代十国至宋因之。唐属邕州都督府,宋属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统龙水等县及诸羁縻州、县、峒10余所。治所在龙水县(今广西宜山)。向为壮族及其先民聚居区。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529—584西魏、北周、隋大臣。字士亮,先世原为代北高车(敕勒)斛斯部莫弗大人,后归魏,以部为氏。河南洛阳人。尚书令斛斯椿之子。少以父勋赐爵城阳郡公。西魏文帝大统(535—551)末,为通直散骑常侍
参见“腰站”(2371页)。